中标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现代通信实验室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92.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2107140078-1 采购人(全称):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武汉丰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21年现代通信实验室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714007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供货,乙方应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3.2 履行地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 交货方式:乙方货物交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提供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安全及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终验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46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85,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凭用户的验收证明单,乙方出具相关票据后,2021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甲方人民币伍拾陆万肆仟陆佰叁拾元整(¥564630.0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11,说明:2022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甲方人民币捌万肆仟伍佰元整(¥84500.00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7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1.83,说明:2023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甲方人民币拾万零玖仟柒佰柒拾元整(¥109770.00元);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11,说明:2024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甲方人民币捌万肆仟伍佰元整(¥84500.00元);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1,说明:2025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甲方人民币捌万肆仟伍佰元整(¥84500.00元)。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洪山支行(武汉丰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703820104001504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三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设备最终验收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设备安装:由乙方现场安装,涉及到设备相关的电气线路,由乙方解决。 2、设备二次拆装:因校区搬迁,乙方需免费完成所有设备二次拆装及调试(包含新校区实验室建设方案) 3、乙方交付后,由甲方配合,乙方现场将设备安装调测完成,保证能正常运行,并对甲方使用该产品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条款支付相关款项的,所造成的供货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除第十条情形外,应按规定履行合同条约。未能履行合同的一方需向守约方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09月06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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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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