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第二批)二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第二批)二轮(AGGCJSGGZHD241025164730)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第二批)二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1、施工范围:
(1)图纸号:170NA22046S-T0201(钢丝围墙)、170-NA22046S-T0202(原有区域支架)、170NA22046S-Z0201(原有区域光伏)、170-NA22046S-T0302(新建区域支架)、170NA22046S-Z0301(新建区域光伏)的全部施工内容。
(2)170-NA22046S-T0202(原有区域支架)及170-NA22046S-T0302(新建区域支架)中:
①光伏支架成套材料(包含支架螺丝、垫片等所有附件)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负责安装。
②钢螺旋桩和灌注桩(含锁紧螺丝及通长螺栓)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安装。
(3)图纸范围内所有地表清理及平整费用。要求同一行支架对应地块起伏不超过0.3m。
(4)围挡供应及安装施工。
(5)施工及管理界限:逆变器电缆接入至箱变低压侧,包括电缆头制作及防火封堵、电缆标示牌。
(6)施工作业不应影响现场已有光伏设备的正常运行,原有区域施工通道难以通过大型机械,一般仅能通过人工方式施工。投标单位应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施工成本。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电力工程(光伏发电)施工类的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1份及以上)。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生产安全许可证扫描件;
(3)资质证书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采用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业绩:提供2021年以来电力工程(光伏发电)施工类的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1份及以上)。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11时30分至2024年11月0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鞍钢厂区正门内小白楼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孙震 | 联系人: | 韩效成 |
电话: | 0412-6726118 | 电话: | 6736775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10月25日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