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2401031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毅强0472-26696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P24010311
2.项目概况 ZP24010311,2024年1月包钢股份磨辊装置等备件修复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2024年1月包钢股份磨辊装置等备件修复采购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修复完成并供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552,000.00 5,000.00
2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泥炮等备件修复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送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791,350.00 10,000.00
3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钻杆总成修复 合同签订后,从现场拉走半个月内送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1,120,000.00 10,000.00
4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热风炉倒流阀等备件修复 合同签订后75天内送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324,000.00 4,000.00
5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对辊等备件修复 签订合同后1个月修复完成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990,300.00 10,000.00
6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球团篦条备件修复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送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3,150,000.00 30,000.00
7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水冷式单辊破碎机备件修复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送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1,755,000.00 2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2024年1月包钢股份磨辊装置等备件修复采购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在官网查询的截图或以评标当日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中速磨机或磨辊装置新制或修复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有效。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标段:2 名称: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泥炮等备件修复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在官网查询的截图或以评标当日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泥炮(或液压泥炮、液压炮)打泥机构和泥炮(或液压泥炮、液压炮)旋转机构供货业绩各至少一份(不限于同一份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有效。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标段:3 名称: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钻杆总成修复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机械加工类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高炉开口机钻杆新制或修复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有效。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标段:4 名称: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热风炉倒流阀等备件修复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倒流休风阀(≥DN800)和煤气切断阀(≥DN2000)供货业绩(不限于同一份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有效。若投标人所附业绩的合同内无法体现上述业绩,须提供技术协议或使用单位证明(双方盖章有效)子以佐证;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标段:5 名称: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对辊等备件修复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对辊主动辊和双层卸灰阀装配供货业绩各至少1份(不限于同一份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有效。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标段:6 名称: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球团篦条备件修复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冶金设备生产或耐磨耐热钢铸件的生产),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带式焙烧机(≥500平方米或≥400万吨)台车篦条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有效。若投标人所附业绩的合同内无法体现上述业绩,须提供技术协议或使用单位证明(双方盖章有效)子以佐证;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同时提供业主成功使用证明,证明签字盖章有效。 标段:7 名称: 包钢稀土钢炼铁厂水冷式单辊破碎机备件修复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在官网查询的截图或以评标当日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水冷式单辊破碎机新品或修复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有效。若投标人所附业绩的合同内无法体现上述业绩,须提供技术协议或使用单位证明(双方盖章有效)子以佐证;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1/24 18: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1/26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盛夏
联系电话:15848807898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毅强 0472-2669686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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