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昌县人民法院关于科技法庭管理系统建设竞价采购
金额
7.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62566682602
预算金额7.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易宗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昌县人民法院关于科技法庭管理系统建设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6256668260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易宗毅  187025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25 16:35  -  2024-06-28 18:00 
 采购单位:广昌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科技法庭管理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描述:详情参数见附件清单;科技法庭管理系统:详情参数见附件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329400.04 -
科技法庭管理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描述:详情参数见附件清单;科技法庭管理系统:详情参数见附件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71315.96 -
科技法庭管理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描述:详情参数见附件;科技法庭管理系统:详情参数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79284.00 -

 
 买家留言:实际报价以附件清单为主,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附件参数要求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完全响应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 广昌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配置清单及商务要求(1).docx
广昌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配置清单及商务要求(1).docx
广昌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配置清单及商务要求(1).docx
广昌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配置清单及商务要求(1).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抚州市 广昌县 盱江镇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人民法院(二小对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安装调试及货物验收 1、确保提供的货物是全新、优质、合格的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是用满足招标文件的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产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检验和测试在设备使用地进行。 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中标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4、设备抵达现场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对设备到场后,由采购人参与拆封查验,确认型号规格与投标人投标书相符。 5、项目验收时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移交所有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保修证书等全部资料。 6、随机附件、备品备件。
技术要求 1、智慧庭审业务管理系统软件需提供软件测试报告需符合中国认可国际互认并带有CNAS标识(加盖厂家公章)作为佐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综合管理一体机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执行标准:GB/T 15211-2013,必须上传检验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高清庭审主机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需符合:GA/T 882-2014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技术要求,必须上传检验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为保证软件功能性完整需提供智慧庭审业务管理系统软件不同页面功能截图3张,并加盖厂家公章作为佐证,否则为无效报价。 5、智慧庭审业务管理系统软件、综合管理一体机、高清庭审、书记员庭审系统主机为四个较为核心产品需提供厂家授权函、参数确认函、售后服务承诺函作为佐证并上传;否则为无效报价。
技术培训 1、中标供应商应派遣其精通业务的、健康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合同货物的安装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2、中标供应商将根据自身的培训政策和使用方的具体的要求,直接向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包括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管理培训、技术培训和使用方要求的其他培训内容。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量保证期; 2、在质保期内,因庭审系统的特殊性及时效性,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所有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服务;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信息后,必须在3小时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节假日照常服务);如有需要返工或修复的情况,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再向采购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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