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1019 | 项目建立时间: 2019/5/10 9:47:59 |
项目名称: 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微型消防站用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
项目地点: 南平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零售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3.577万元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张先生 | 联系方式: 13348590781 |
资金来源: 自筹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1019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5/10 0:00:00 | |||||||||||||||||||||||||||||||||||||||||||||||||||
招标项目名称: 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微型消防站用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 | ||||||||||||||||||||||||||||||||||||||||||||||||||||
招标人名称: 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 | 招标人代码: 91350724157340513P |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0007264407773 |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
监督部门名称: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累计需要7个微型消防站,每个微型消防站配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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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51019001001 | 标段(包)分类: 消防设备 | |||||||||||||||||||||||||||||||||||||||||||||||||||
标段(包)名称: 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微型消防站用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
标段(包)内容: 累计需要7个微型消防站,每个微型消防站配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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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本企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 (3)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工期(日历天): |
招标公告
受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委托,对微型消防站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9】037-1号
2.招标服务项目(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累计需要7个微型消防站,每个微型消防站配备如下:
序号 |
器材名称 |
配备标准及数量 |
1 |
消防水带 |
10*65*20;3盘 |
2 |
消防水枪 |
1个 |
3 |
消火栓扳手 |
2个 |
4 |
ABC干粉灭火器(4kg) |
3个 |
5 |
消防头盔 |
3顶 |
6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3套(2XL) |
7 |
消防手套 |
3副 |
8 |
消防安全腰带 |
3根 |
9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3双 (42#) |
10 |
应急照明灯具 |
2个 |
11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2根 |
12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3具 |
13 |
手持对讲机 |
2台 |
14 |
消防腰斧 |
1把 |
15 |
安全警戒带 |
1盘 |
16 |
消防应急物品专用柜 |
不小于120*50*180*;1个 |
3.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本企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
(3)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号楼603室。
5.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财务部 (电话:0599-8814275),请勿直接打款到报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报名无效),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一并标注后发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负责。
6.本项目采购人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 6 月 3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五楼会议室(松溪县工农中路31号)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9年 6 月 3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五楼会议室(松溪县工农中路31号)
10.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当出现二家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对中标结果,招标人无须做任何解释。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中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招标公告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松溪微型消防站用品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确认。
13.以上如有变更,招标单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
地址:松溪县工农中路3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485907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号楼603室
电话:0599-8814275 传真: 0599-8814275
联系人:小谢
15.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
户名: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县支行
银行帐号:10078048698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