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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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宜春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竣工验收需要,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我院二期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申报登记、环境应急预案等事宜。欢迎各有资质的单位来我院参加院内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询价时间

2024年3月8日上午09:30。

二、询价地点:

宜春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19室(暂定)如有变动见通知。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锦绣大道1061号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72亩,总建筑面积133591.97平方米,其中核医学大楼(PET-CT机房)及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筑面积10943平方米)不在本次服务范围。新建住院楼、出入院大厅(含连廊)、感染楼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行政楼、食堂、洗衣房等辅助工程,新建锅炉房、地下停车场;公用工程依托现有供水、供电系统,新建感染楼和住院楼排水系统;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新建天然气锅炉排气筒、感染楼污水处理站、二期项目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

(二)委托事项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1、编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书(包含在线数据比对),并完成专家评审及公示备案工作。

2、完成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与专家评审。

3、完成排污许可申报登记工作(直至取得排污许可证)。

4、成果形式:工作成果在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报告(两份)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供。

5、确保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通过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三)参与询价单位的资质要求

1、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期内相关资质证书。

3、相关业绩资料。

4、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按要求填写《宜春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报价单》(后附),要求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予受理)。

2、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将列入我院黑名单。

3、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795-3565656(医院后勤保障科),咨询电话:13437956235(后勤保障科涂先生)。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日





宜春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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