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禅城区“以旧换新”专项资金审查服务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发布时间:
2024-10-12 14:17:52 - 来源: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禅城区“以旧换新”专项资金审查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禅城区“以旧换新”专项资金审查服务
二、项目审查范围
对禅城区“以旧换新”活动相关项目进行审查。
三、项目时间
合同签约之日起—2025年10月31日。
四、项目内容
(一)依据禅城区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对禅城区“以旧换新”(包括汽车、家电、智能家居、电动自行车等)活动相关的项目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以旧换新”项目资料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并出具确定性意见;
(二)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专业的书面审查报告。
六、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递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四)关于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报价等(加盖公章);
(五)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价须知
(一)有意向的单位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向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含税),含工作方案、价格等。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包装,封袋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价日期、联系方式后递交至我局,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九、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时止;
(二)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08室,联系人:冯纬加,电话:82061357;
(三)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十、工作程序
(一)单位向采购方递交报价等材料;
(二)采购方根据单位递交的材料,结合工作需求,确定服务对象;
(三)采购方与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事项实施。
附件:报价函.doc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冯纬加 8206135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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