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医疗康养中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dh-ykd2024-007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楚0991-48332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医疗康养中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H-YKD2024-007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医疗康养中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22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医疗康养中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医疗康养中心(原新疆老年社会福利园区民政设施项目)老年公寓07A#、老年公寓07B#、老年公寓07C#、老年公寓07D#、老年公寓07E#、老年公寓07F#、老年公寓07G#、老年公寓07H#、老年公寓Ⅰ、老年活动中心、行政及接待中心、地下车库(总体)、老年康复中心门诊楼、老年康复中心病房楼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需鉴定的总建筑面积103206.5㎡。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中小企业预留金额(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地 址: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1986号

联系方式:0991-4678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昊泰明慧园B座18楼1803室

联系方式:0991-4833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楚、李娟娟

电 话:0991-4833203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医疗康养中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项目.pdf

    137.0K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png

    208.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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