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2-2023年17大类重烷基苯磺酸钠代储定商定价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334010220220701-000-001
JDYT-GYC-GKWZ-2022-0078
提示: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形式,投标仍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递交
的条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2022-2023年17大类重烷基苯磺酸钠年度代储定商定价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2022-2023年17大类重烷基苯磺酸钠年度代储定商定价(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技术标准:符合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技术指标要求。
2.3、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及技术指标要求。
2.4、服务要求:(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如中标人供货产品两次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
(4)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出调价申请。若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价格波动不能正常履行供货义务,须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中标人须保证本项目重新招标期间标的物的正常供应,或至少正常保供两个月(以收到供应商书面调价申请日期开始计算)。
如中标人未达到上述保供条件,甲方有权扣除中标人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合同履约金不足的从货款中扣除),同时暂停货款支付六个月并停用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未发生供货但拒绝供货,扣除合同履约金伍万元,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永久禁止进入冀东油田市场。
2.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次月开始付款,付款比例不低于8%(其中70%为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余款在24个月内付清(接受商票)。凭入库验收单,依照买方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2.6、情况说明:本项目为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计划数量及总金额为虚拟用量,实际结算数量以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为准。
2.7、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8、其他要求:详见JDYT-GYC-GKWZ-2022-0078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销售授权证明,同一品牌物资存在多个代理厂商的,在通过初步评审的情况下,仅总报价最低者有效;
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须取得取得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8001/45001或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
7、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标准、检测报告、合格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
8、制造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许可范围中需有重烷基苯磺酸盐。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许可范围中需有重烷基苯磺酸盐。
9、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书及制造商质量保证期限承诺书。
10、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投标人须接受承兑汇票、货到分批支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检测结果由冀东油田相关检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若投标人样品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14、投标人不按招标范围及采购情况说明的要求格式报价则该投标被否决。
1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4. 送样要求
1、送样要求:
①根据国家和冀东油田公司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在送样期间须符合以下条件:禁止中、高风险地区的企业来唐送样(企业所在地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区为准)。禁止曾经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来唐送样。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公布的名单为准。
②送样人员进入样品接收现场,应严格遵守冀东油田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低风险地区人员进入办公场所,需测温、扫码、登记、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并由工作人员在办公楼的指定区域进行接待处理。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以当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体温正常(37.2℃及以下)方可进入。
③本项目防疫要求依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
④重烷基苯磺酸钠样品按招标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送样,潜在投标人在送样前一天(2022年7月7日 12:00前)需将样品电子版化学安全数据单(MSDS)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86187018@qq.com),到期后电子邮箱未收到电子版化学安全数据单(MSDS)的,样品不予接收。潜在投标人调配好样品,指派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样品检测费缴费凭证,按招标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送样时间2022年7月8日09时-10时,地点: 冀东油田油化驱替实验室四层化学药品库(冀东油田第一科研楼东门对面)。
⑤潜在投标人向冀东油田招标中心提供投标用产品小样,需送样500g*2(液体2瓶*500ml/固体2袋*500g)。每个样品送2份,一份评价用,另一份封存作为正式供货后产品质量对比的标样,正式供货后,将对现场供货进行3次抽样检测,如抽检样品参数与封存样品参数相差很大,招标人可以废弃本次招标结果,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⑥样品包装规格要求:液体部分统一使用农夫山泉天然饮用水瓶500ml瓶装;固体部分统一使用14厘米(宽)*20厘米(长,包括袋口),透明塑料取样袋,样品包装上用于标识各投标人产品名称的标签应易于清理(建议用口贴纸粘贴)。
⑦由招标中心负责收样,送样截止后,招标中心进行一次编号,物资供应公司进行二次编号,密封保存。化验优先委托钻采工艺研究院进行检测。单项指标检验不合格直接判定该项产品不合格。检测报告和两次编号均密封于开标时间一并开启。本项目检测周期14天。
⑧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检测方法:
①检测按重烷基苯磺酸钠技术标准操作。
②本项目采用先检测后评标方式,检测费由招标中心负责收取,检测费用为7000元,具体交费事宜请与招标中心联系(0315-8768891)。检测费付款时,请参照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例如项目招标编号:JDYT-GYC-GKWZ-2019-1111,汇款备注为如下格式:付招标中心2019-1111号检测费。检测交费需在送样前一日完成(以检测费到账为准)。如检测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交费信息: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唐海)
账? 号: 0403014629221020934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年7月1日18:00:00至 2022年7月6日 23:59:59 ,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2、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6、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7、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咨询电话:0315-8768891。
8、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不成功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7月2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 地 址: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18室
邮 编: 063200 邮 编: 0632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 话: 0315-876878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86187019@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2 年7月1日
供货要求.doc供货要求.doc
评审、谈判原则(2019年7月版).doc评审、谈判原则(2019年7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