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卫生院医用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242020600994
预算金额30.78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女士028-64327676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510124202060099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卫生院医用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第1包:四川锦琅科技有限公司;第2包:四川精正至善科技有限公司;第3包:成都惠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第1包: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12号2栋2层2-30号;第2包: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九天路218号1幢1层205号;第3包: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书院街145号1幢1单元6层0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 第1包:1890835.74元;第2包:307800元;第3包:1421968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第1包,货物类:β2-微球蛋白检测试剂盒等;品牌(如有):中元等;规格型号: R1:48ml*2 R2:12ml*2;数量:35;单价:2366.47元。第2包:货物类:血栓弹力图(普通杯)检测试剂盒(凝固法)、谷胱甘肽还原酶测定试剂盒(紫外酶法);品牌(如有):优迪、中拓;规格型号: 10人份/盒、R1:2×40mL R2:1×20mL;数量: 48、27;单价:1350元、9000元。第3包:货物类:a-淀粉酶测定试剂盒等;品牌(如有):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规格型号:R1:4×60ml R2:2×30ml;数量: 3;单价:4500元。(其他详细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黄莉、肖晓辉、殷克勤、谢刚玉、贺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约定收费金额:01包代理费为24802.465元;02包代理费为8000元(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03包代理费为20106.013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01包代理费为24802.465元;02包代理费为8000元;03包代理费为20106.01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20)0540号,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1108 医用材料;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3.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4.重要提示: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各潜在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承诺,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卫生院
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方安路20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8-6985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蓉香路148号附2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女士;联系电话:028-64327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女士
电话: 028-6432767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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