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仁里片区HD17-13-01地块)及遂宁市灵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HD17-12-01地块以及HD17-08-02)开发-建设-销售一体化项目
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 《委托开发协议》3.3.7项目销售营销费中:“本协议所称营销推广费和销售费用是指为本项目宣传、销售产品、项目形象宣传、推广等发生的费用,包括营销系统行政性费用,市场研究费用、公共关系维护费用、媒介广告费、策划及咨询费、推广活动费、销售代理费及佣金、销售资料费、促销费用、包装制作费用。”修改为:“本协议所称营销推广费和销售费用是指为本项目宣传、销售产品、项目形象宣传、推广等发生的费用,包括营销系统行政性费用,市场研究费用、公共关系维护费用、媒介广告费、策划及咨询费、推广活动费、销售代理费及佣金、销售资料费、促销费用、包装制作费用、售楼部及样板房精装修(含相关家具家电)、营销景观示范区、沙盘制作等相关费用。”。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 《委托开发协议》3.10.2(2)中:“销售回款全部优先用于土甲方地成本的回收(含税金)以及甲方支付的监理费、检测费、造价咨询费的回收。”修改为:“销售回款全部优先用于甲方土地成本的回收(含税金)以及甲方支付的监理费、检测费、造价咨询费的回收。”。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 《委托开发协议》5.1.2预售资金账户中:“……预售监管资金仅能用于本项目,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设计、勘察、监理费用、归还银行贷款等相关费用。”修改为:“……预售监管资金仅能用于本项目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直接成本、造价咨询费、监理费、检测费、项目销售营销费、归还甲方的银行贷款等相关费用。”。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 6.工程承包范围中:“包含并不限于全套施工图纸(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其他无需备案建设工程实际需要的二次专项设计施工图纸为准)范围内:场坪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住宅、商业、架空层及其他配套用房、地下室等单位工程所含建筑、结构、内外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红线范围内总平土石方回填、雨污管网系统、道路系统、室外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建设、环卫设施、健身运动设施、康乐设施、照明设施、监控设施、背景音乐、标识标线等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高低压配电工程、二次供水工程、供水户表工程、供电户表工程、消防工程及暖通工程、人防及设施设备工程、楼宇亮化工程、门禁道闸系统等配套工程、燃气管网及户表工程、售楼部及样板房精装修、营销景观示范区”修改为:“包含并不限于全套施工图纸(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其他无需备案建设工程实际需要的二次专项设计施工图纸为准)范围内:场坪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住宅、商业、架空层及其他配套用房、地下室等单位工程所含建筑、结构、内外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红线范围内总平土石方工程、雨污管网系统、道路系统、室外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建设、环卫设施、健身运动设施、康乐设施、照明设施、监控设施、背景音乐、标识标线等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高低压配电工程、二次供水工程、供水户表工程、供电户表工程、消防工程及暖通工程、人防及设施设备工程、楼宇亮化工程、门禁道闸系统等配套工程、燃气管网及户表工程”。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1 乙方的一般义务中:“乙方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 ”修改为:“乙方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1套正本,2套副本),同时应提供全套电子文档”。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1.1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中涉及“单方综合成本”、“综合单方成本”的表述均统一为“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招标文件其余涉及“单方综合成本”、“综合单方成本”的要求均按本补遗文件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1.1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中:
(1)“本项目综合单方成本按照签约合同价除以最终建筑面积确定,主要材料占比为单方综合成本的16%,主要材料为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修改为:“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按照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除以最终建筑面积确定,主要材料占比为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的16%,主要材料为钢筋、商品混凝土”,招标文件其余涉及“主要材料”的要求均按本补遗文件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2)调整方法中:“1、实施期材料价格=实施期该主要材料价款使用的所有月份发布的《遂宁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平均值×/基期价格”修改为:“1、实施期材料价格=实施期该主要材料使用的所有月份发布的《遂宁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平均值”。
(3)调整方法中“注2:“基期价格”是指:本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修改为:“注2:“基期价格”是指:本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所在月份的《遂宁工程造价信息》中列明的相关信息价。钢筋以纹钢HRB400E φ16的信息价为调价基数,商品混凝土以普通商品混凝土C30的信息价为调价基数。”。
(4)调整方法中:“2、材料涨价,且影响房价上涨时,综合单方成本调整:综合单方成本=中标单方成本×[(主要材料价格实施期间平均价格÷主要材料基期平均价格-5%)×主要材料占单方成本比例+不可调整部分占单方成本比例]。例如:单方综合成本3000元/m2,其中主要材料为单方综合成本50%;主要材料基期价格:钢材3700元/t、水泥420元/t、商品混凝土425元/t,平均价格为(3700+420+425)/3=1515元/t;实施期价格:钢材3900元/t、水泥450元/t、商品混凝土500元/t,平均价格为(3900+450+500)/3=1616.67元/t,上涨超过了基期价格的5%,并且影响了当期房价的上涨,可进行单方综合成本调整。调整方式:3000×{[(1616.67÷1515)×100%-5%]×16%+84%}=3008.21(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3材料跌价,且影响房价下跌时,综合单方成本调整:综合单方成本=中标单方成本×[(主要材料价格实施期间平均价格÷主要材料基期平均价格+5%)×主要材料占单方成本比例+不可调整部分占单方成本比例]。例如:单方综合成本3000元/m2,其中主要材料为单方综合成本50%;主要材料基期价格:钢材3700元/t、水泥420元/t、商品混凝土425元/t,平均价格为(3700+420+425)/3=1515元/t;实施期价格:钢材3400元/t、水泥380元/t、商品混凝土390元/t,平均价格为(3400+380+390)/3=1390元/t,跌幅超过了基期价格的5%,并且影响了当期房价的下跌,可进行单方综合成本调整。调整方式:3000×{[(1390÷1515)×100%+5%]×16%+84%}=2984.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修改为:“2、材料涨价,且影响房价上涨时,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调整: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建安工程费中标单方成本×[(主要材料价格实施期间平均价格÷主要材料基期平均价格-5%)×主要材料占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比例+不可调整部分占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比例]。例如: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3000元/m2,其中主要材料为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16%;主要材料基期价格:钢筋3700元/t、商品混凝土425元/m3,平均价格为(3700+425)/2=2062.5元;实施期价格:钢筋3900元/t、商品混凝土500元/m3,平均价格为(3900+500)/2=2200元,上涨超过了基期价格的5%,并且影响了当期房价的上涨,可进行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调整。调整方式:3000×{[(2200÷2062.5)×100%-5%]×16%+84%}=3008.0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3、材料跌价,且影响房价下跌时,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调整: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建安工程费中标单方成本×[(主要材料价格实施期间平均价格÷主要材料基期平均价格+5%)×主要材料占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比例+不可调整部分占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比例]。例如: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3000元/m2,其中主要材料为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16%;主要材料基期价格:钢筋3700元/t、商品混凝土425元/m3,平均价格为(3700+425)/2=2062.5元;实施期价格:钢筋3400元/t、商品混凝土390元/m3,平均价格为(3400+390)/2=1895元,跌幅超过了基期价格的5%,并且影响了当期房价的下跌,可进行单方建安工程费单方综合成本调整。调整方式:3000×{[(1895÷2062.5)×100%+5%]×16%+84%}=2985.02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8、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遂宁市瑞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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