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港保税区包钢工贸有限公司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开标记录
金额
455.8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5.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开标记录


天津港保税区包钢工贸有限公司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开标记录

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可研委托_001采购委托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
包头市正德冶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455880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安阳市东兴冶金耐材有限责任公司457500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33800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唐山时创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6800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包头市银洁利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山西皓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乌兰察布亿鑫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辽阳得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江苏鑫贝诺冶金机械有限公司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济南东方结晶器有限公司392445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洛阳诚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3648000.00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2月28日,超出交货期的合同执行期限仅为在ERP系统办理结算,不作为交货期;合同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需方(使用单位)通知为准,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给予结算,且超收比例不高于5%。
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可研委托_001采购委托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9120.00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中标合同签订后21天内完成并提交送审报告,评审通过,按专家意见和业主意见完善,7天提交最终稿。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67000.00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中标合同签订后21天内完成并提交送审报告,评审通过,按专家意见和业主意见完善,7天提交最终稿。
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68000.00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中标合同签订后21天内完成并提交送审报告,评审通过,按专家意见和业主意见完善,7天提交最终稿。
天津市渤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30000.00合同履行期:签订服务合同后一年期止。
天津擎宏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合同履行期:签订服务合同后一年期止。
天津芊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5000.00合同履行期:签订服务合同后一年期止。
泽瑞源(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合同履行期:签订服务合同后一年期止。
天津市科立通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合同履行期:签订服务合同后一年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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