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客车漆料类招标项目答疑补遗
各投标人质疑答复如下:
一、1、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投标人名义为合同签署方投标产品的单个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250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250万元及以上。如未提供相应合同的原件(或经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
和销售发票复印件,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问1:尊敬的招标人,如果投标人提供一份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投标人名义为合同签署方投标产品的单个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合同金额达到250万元及以上,并且提供销售合同原件,不要求提供发票复印件对吗?即为满足该条款条款。
答: 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款。
二、招标人你好!本次招标贵司在价格评分方面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达到了70分!这样会给一些产品质量较差的公司有机可乘,造成产品质量可靠的公司在价格上无法与其竞争,公交客车作为公共交通应该以安全作为第一要素,所以配件产品需要好的质量为基础,才能保证公交客车的安全行驶,通过上述希望贵司认真研究一下基准价的评定标准是否合理,在此建议贵司能修改次项评定标准。谢谢!
答: 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不做调整。
三、尊敬的招标人,贵司此次招标价格评分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高达70分,是否合理,公交客车负责公共交通运输,同时也要负责乘坐人的安全,贵司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达到了70分,如果一致追求价格,是否会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行业内都知道,一分价钱一分货,此项设定是否会让一些知名品牌望而却步,同时会让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有机可乘,还望招标人从安全角度考虑,能否修改此项设定!
答: 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不做调整。
四、尊敬的招标人,我司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贵司在商务标评审表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配套情况中要求提供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等要求,我司可以按要求提供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而发票代码我司要求隐去,因这四要素全部提供会涉及我司最核心的价格体系及商业机密,所以恳请招标人同意我司建议。
答:发票代码不予隐去,销售发票相关要求不做调整。
五、尊敬的招标人,招标公告第38页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带…☆的任2个以上品种检测报告的,且∨Oc含量不得大于420克/,这项要球只有水性漆类才符合要求外,其他油性漆类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且油性漆类的国家行业标准也高于招标人要求的标准,请知知悉。
答:招标文件2.2.4(2)“能提供“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带“☆”的任2个以上品种检测报告的,且VOC含量不得大于420克/升(含),得2分”更正为“根据《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国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目录内带“☆”的品种:每提供一份油性色漆≤540克/升的报告得0.5分,此项最多得1分;每提供一份水性色漆≤420克/升的报告得0.5分,此项最多得1分;满分2分。”
尊敬的招标人,客车漆料类投标报价明细表第1、3项原子灰单价限价大幅低于招标人现在使用品牌的市场价格,贵公司长久以来习惯使用的都是猎犬牌高级原子灰,质量要求很高,潜在投标人因单价限价原因只能提供价格、产品质量低一些的其他品牌投标,相比招标人现在使用产品的质量有一定差距,但是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要求的产品。这导致有可能会影响招标人后期使用习惯和产品质量争议。
答:本项目限价由第三方询价公司经市场询价后确定,本次限价暂不作调整。
六、尊敬的招标人,客车漆料类投标报价明细表第1、3项原子灰单价限价大幅低于招标人现在使用品牌的市场价格,贵公司长久以来习惯使用的都是猎犬牌高级原子灰,质量要求很高,潜在投标人因单价限价原因只能提供价格、产品质量低一些的其他品牌投标,相比招标人现在使用产品的质量有一定差距,但是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要求的产品。这导致有可能会影响招标人后期使用习惯和产品质量争议。
答:本项目限价由第三方询价公司经市场询价后确定,本次限价暂不作调整。
八、1,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投标人名义为合同签署方投标产品的单个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250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250万元及以上。如未提供相应合同的原件(或经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问:尊敬的招标人,此条款明显有利于产品生产企业、客车生产企业,排斥其他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油漆生产企业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都是做售后服务市场,单个客户常年销售额都低于100万元,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就算市内最大后市场客户重庆公交即招标人2022年1月至今单个销售合同的销售额也低于100万元。油漆产品生产企业或客车生产企业基本都是重庆市外企业,不能满足招标人随时急需的现场调漆作业服务。招标人需要的是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供应商,而不应该设置过高的门槛将那些愿意服务于招标人的潜在投标人排斥在外,这有违公开、公平的招标法原则。
答: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存在排斥投标人情形,不做调整。
九、1,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投标人名义为合同签署方投标产品的单个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250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250万元及以上。如未提供相应合同的原件(或经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问:尊敬的招标人,此条款明显有利于产品生产企业、客车生产企业,排斥其他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油漆生产企业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都是做售后服务市场,单个客户常年销售额都低于100万元,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就算市内最大后市场客户重庆公交即招标人2022年1月至今单个销售合同的销售额也低于100万元。油漆产品生产企业或客车生产企业基本都是重庆市外企业,不能满足招标人随时急需的现场调漆作业服务。招标人需要的是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供应商,而不应该设置过高的门槛将那些愿意服务于招标人的潜在投标人排斥在外,这有违公开、公平的招标法原则。
答:条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存在排斥投标人情形,不做调整。
十、1,招标公告第一章第9页,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3年 1月至 2023 年 3 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为确保对所有投标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印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佐证材料(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提问:如果是法人代表参加,但没有社保证明可以参与投标吗?
2,招标报价明细表的基本质量保证期要求24个月,另加承诺延长12个月共计36个月质量保证期。
提问:36个月的质保期与油漆行业3-6个月基本质保期相差太大,严重脱离行业基本质保逻辑,这样的条款设立是否合理。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提问:履约保证金需要24个月合同执行期届满再加上36个月质量保证期共计60个月到期后才能退还,请问这样的条款设置是否合理?
4,报价明细表中的预估数量及单价
提问:报价表中的预估数量与招标人近2年实际使用数量差异很大,例如第1项原子灰预估数量91520KG、第14项丙烯酸专用稀释剂预估数量26013KG这两项,据我们调查了解,原子灰近2年使用数量不超过57600KG,丙烯酸专用稀释剂近2年使用数量不超过16000KG,加上2022年淘汰车辆以及今年淘汰车辆,使用数量还会进一步下降,过高的预估总价带来的是中标费用以及履约保证金的大幅增加,这对投标人及其不合理。
答:
1.可以。
2.质保期要求不做调整。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做调整。
4.价格明细表中的数量是根据各公交营运公司近两年采购记录预估得到的。
十一、1,招标公告第一章第9页,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3年 1月至 2023 年 3 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为确保对所有投标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印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佐证材料(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提问:如果是法人代表参加,但没有社保证明可以参与投标吗?
2,招标报价明细表的基本质量保证期要求24个月,另加承诺延长12个月共计36个月质量保证期。
提问:36个月的质保期与油漆行业3-6个月基本质保期相差太大,严重脱离行业基本质保逻辑,这样的条款设立是否合理。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提问:履约保证金需要24个月合同执行期届满再加上36个月质量保证期共计60个月到期后才能退还,请问这样的条款设置是否合理?
4,报价明细表中的预估数量及单价
提问:报价表中的预估数量与招标人近2年实际使用数量差异很大,例如第1项原子灰预估数量91520KG、第14项丙烯酸专用稀释剂预估数量26013KG这两项,据我们调查了解,原子灰近2年使用数量不超过57600KG,丙烯酸专用稀释剂近2年使用数量不超过16000KG,加上2022年淘汰车辆以及今年淘汰车辆,使用数量还会进一步下降,过高的预估总价带来的是中标费用以及履约保证金的大幅增加,这对投标人及其不合理。
答:
1.可以。
2.质保期要求不做调整。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做调整。
4.价格明细表中的数量是根据各公交营运公司近两年采购记录预估得到的。
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检测报告:能提供“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带“☆”的任2个以上品种检测报告的,且VOC含量不得大于420克/升(含),得2分。
注:1.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由中国认可国际互认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鲜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2. 上述原件(或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评委会现场必查,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的,该项不得分。”
现修改为:根据《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国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目录内带“☆”的品种:每提供一份油性色漆≤540克/升的报告得0.5分,此项最多得1分;每提供一份水性色漆≤420克/升的报告得0.5分,此项最多得1分;满分2分。
注:1.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由中国认可国际互认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鲜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上述原件(或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评委会现场必查,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的,该项不得分。”
二、本项目《报价明细表》以本次发布附件为准。
注: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南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重庆北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 4 月 26 日
2023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客车漆料类招标项目答疑补遗4.25(H)(2).docx
425客车漆料类明细表(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