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jfd5953.
预算金额66.75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旭春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勇0351-2377118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0/10/30
公告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购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组织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购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编号:2020JFD595

3.项目概况: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是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及职能延伸。《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评估、评审等工作。我委作为投资主管部门,科学合理控制项目投资和确定项目规模,项目评审工作至关重要,同时也是作出是否审批核准的重要环节。

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于2010年10月经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批复》(并编办字[2010]170号)批准成立。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9名,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职责主要为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负责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以及项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核;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等。并承担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及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等工作。

太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太原市服务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规定(试行)》并政务[2012]5号,以及太原市发改委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并发改规范[2013]101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审批流程、评审方式、内容、程序及时限,审核意见作为市发改委批复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发改委工作的职能延伸。

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水平,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体现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14〕72号)、《太原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委实际,购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预算金额:667500元

6.采购内容:共一包,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主要有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负责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以及项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核。

评审内容: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建设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建设规模是否适当;投资分析是否客观公正;报告能否对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总投资、技术可行性、节约能源、环境保护、资金、政策支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要进行全方位的论述。

2、初步设计是否达到设计深度要求;是否符合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初步设计的技术性是否可靠,是否经济合理;是否符合环保、节能要求;设计依据(所选用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是否恰当和有效。

3、概算文件是否达到设计深度规定的要求;概算编制说明书、建设项目总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主要材料汇总表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否完整齐全,层次是否清晰;编制依据是否合理有效。

4、 确定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达到,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查找项目成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有效反馈信息,提高未来新项目的管理水平。

(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已经完成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

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等; 2、项目实施过程总结: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 3、项目效果评价: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4、项目目标评价: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 5、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等。

(三)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及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等工作。

主要内容:根据项目评审特点,建立完善了评审专家数据库。并与省内各专业设计院、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专家结构构成专业20余个,纳入专家400余名。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7.服务时间:到2020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条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书和资信证明;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9. 联合体参加协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协商。

10.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29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11.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12.样品提交要求、时间及地点

13.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30日上午09:30

(2)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

(3)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 2020年10月30日上午 09:00—09:30

(4)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

1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须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5.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 联系电话:400-8341-789

16.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75号 邮编:030009

联系人:蒋旭春 联系电话:18335162716

17.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C区 邮 编:030021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史凯 联系电话:0351-2377108

18.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公告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zspglj.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项目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7日

采购文件(此文件仅用于查看,如参与该项目,请及时通过【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文件格式:*.ZCZBJ))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文件20201027090604.pdf2020-10-27 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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