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220KV总变电所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599.5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220KV总变电所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220KV总变电所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1024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1024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振宇 电话:010-57336330
邮箱:20002963@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220KV总变电所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1024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1024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1599.595516 | 11537.266262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设计综合甲级、A111007467、2029年07月24日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甲级、A245002865、2025年07月28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高夕超 一级注册建造师、京1112015201746947 | 龙有宾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桂1452013201304126 |
业绩 | 1、国家电投克州阿图什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共享储能和 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40 万千瓦)EPC 总承包合同、克州绿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9月20日 2、河北晋州农光储智慧能源及22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电投晋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7日 3、PAGBILAO 500kV 变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8月15日 4、MANILA(NAVOTAS)230kV 变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2月21日 | 1、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动力系统电力设施工程220kV变电站总承包、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9.01 2、平果220千伏变电站及配套线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广西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0.03.15 3、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动力系统之220kV变电站技改工程、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2022.08.23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振宇 电话:010-57336330
邮箱:20002963@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