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10001350175rspzaao)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估算为4472.91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位于延安卷烟厂联合工房内,主要改造区域在一层制丝车间及二层空调机房,改造区域总建筑面积约 19870 平方米,跨度约为40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图有关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及施工相关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改造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它现场指定的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卷烟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项目经理未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
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以上均须提供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 (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 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
8、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5日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9 时30分前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将投标确认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58545241@qq.com。
3、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 CA锁,使用CA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开标室/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其他
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西北信息报》发布。
2、投标人网上填报的信息 (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 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错误,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网上评审,各投标人应及时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 jy.cn)下载《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相关资料,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sxt 格式)。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全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交易流程进行不见面开标活动,请在开标前按照操作手册调试好网络环境及电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5、如有异议,请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受理: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沙女士、谢女士;联系电话:029-88892218 邮箱:258545241@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监督小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
联 系 人:马健
电 话:0911-2326126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7层
联 系 人:沙园园、谢亚
电 话:029-88892218-804
电子邮箱:2585452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