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古首市振武营村新建堤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8.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gzcg-xxy-2024-027
预算金额98.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187074386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利191743587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古首市振武营村新建堤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GZCG-XXY-2024-02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古首市振武营村新建堤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98.869337万元,招标入为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古首市振武营村新建堤防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古首市振武营村新建堤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古首市振武营村新建堤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团专门面向: 团中小企业 团小微企业 口监狱 企业 口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 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 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 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供应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的,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 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拟任项目负责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 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13时00分到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持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湘西土家族 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吉凤街道三炮台社区237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333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监督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吉首市峒河新村5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87074386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吉凤街道三炮台社区237号4楼 联系人: 孙利 电 话: 1917435873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丑钇 (签名) △\ 穴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