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自行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之一,因中心没有精神科专业人员,不具备精神科诊疗资质,不能满足该项目健康管理需求。为加强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和体检服务,提高管理率与规范管理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鼓卫疾控〔2017〕3号)文件和福州市卫健委、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榕卫基层〔2017〕58号)文件精神,中心需向社会邀请有资质的精神专科医院,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来承担中心2022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和体检等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人群
本次服务为2022年度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计人数在300人,每人一年管理服务费用为270元,合计金额81000(具体金额按实际服务人次数结算),投标人须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护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法规下进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卫健部门批准具有严重精神障碍专科资质和相关设备设施。
2、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下社区入户进行全套体检的能力和具备良好的服务素养。
3、具备按照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评估的资质和能力;
4、具备按照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健康体检资质和能力。
5、体检项目按照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执行。
6、服务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精神科专科执业范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如便携式B超、心电图等)照片及发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精神科专科执业资格)
6、报价单
7、提交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统一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司印章)。
四、有关材料提交地点与时间:
1、提交时间:2022年3月17日-3月23日17:00以前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鼓楼区北大路36号四楼办公室。
3、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87814790
4、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5、开标时间:待定
五、付款方式
1、结算标准及付款方式:
中标人与我中心签订管理合同,按照《鼓楼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参考标准(2020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次随访服务费30元(含录入服务费),体检费按150元/人收取。其中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每年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服务,病情基本稳定和不稳定患者按规范增加随访次数。每半年与我中心核对实际管理总人数,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第三方公共卫生考核结果于每年6月、12月支付每半年的管理费用。
2、违约责任
2.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2在签订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六、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提供的患者相关信息或挪为他用,如中标人违约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7日
一、项目概况及人群
本次服务为2022年度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计人数在300人,每人一年管理服务费用为270元,合计金额81000(具体金额按实际服务人次数结算),投标人须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护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法规下进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卫健部门批准具有严重精神障碍专科资质和相关设备设施。
2、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下社区入户进行全套体检的能力和具备良好的服务素养。
3、具备按照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评估的资质和能力;
4、具备按照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健康体检资质和能力。
5、体检项目按照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执行。
6、服务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精神科专科执业范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如便携式B超、心电图等)照片及发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精神科专科执业资格)
6、报价单
7、提交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统一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司印章)。
四、有关材料提交地点与时间:
1、提交时间:2022年3月17日-3月23日17:00以前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鼓楼区北大路36号四楼办公室。
3、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87814790
4、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5、开标时间:待定
五、付款方式
1、结算标准及付款方式:
中标人与我中心签订管理合同,按照《鼓楼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参考标准(2020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次随访服务费30元(含录入服务费),体检费按150元/人收取。其中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每年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服务,病情基本稳定和不稳定患者按规范增加随访次数。每半年与我中心核对实际管理总人数,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第三方公共卫生考核结果于每年6月、12月支付每半年的管理费用。
2、违约责任
2.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2在签订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六、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提供的患者相关信息或挪为他用,如中标人违约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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