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数字化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sh17-fw6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元生166031739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金梅181784196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数字化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H17-FW6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数字化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业务需要,我方(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拟对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数字化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平台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本着“平等公正、诚实信用、友好协作”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信息管理平台单位。
2.2工程内容: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数字化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按招标人具体需求进行平台开发、搭建及运维服务,提供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要的全部主材、辅材、硬件、软件、安全保障措施等。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深圳市。
2.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6支付条件:
(1)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平台功能完成设计、开发,部署上线,培训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本项目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后后(以验收报告为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7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各项阶段性服务成果或最终服务成果,其所有权和/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
2.8服务成果验收标准:提供各阶段服务成果,并满足合同需求。
2.9软件后期的升级费用与培训费用:系统上线后1年内免费升级,超过1年,按实际产生的工作量*人工单价进行计费,升级频率一般为两年一次;系统上线后,1年内提供免费的培训和支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该投标人连续3年资产负债率>100%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信誉要求(以下由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1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已实施的类似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包含合同封面页、项目关键内容页及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原件的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电子、通信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1项项目经理职务的数字化或信息化系统项目,须提供反映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签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如合同不能体现任职情况,还须提供经过业主签章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96日至2024913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5.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5.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9279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中油大厦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杨元生

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联系人:刘金梅、 熊艺菡

电话:16603173956

电话:18178419667、18930015762


电子邮件:x158505625@163.com


20249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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