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金额
194.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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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GD-MCDD-2021-01543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0007
本项目于2021-01-15 09:50:03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1-01-21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报价情况
本次竞价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
广州市黄埔金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43,000.00 | 2021-01-21 09:04:36 |
广州穗之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945,000.00 | 2021-01-21 09:31:22 |
广东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48,000.00 | 2021-01-21 09:03:25 |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州市黄埔金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1-01-21 16:00:00
成交金额:1943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叁仟元整。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
---|---|---|---|---|---|
一、招标范围 (一)黄埔区文元路61号大院 1.物业概况:旧办公大楼4层,新办公楼6层,体检中心2层,在押人员伙房2层,一楼监区,二楼监区,武警中队大院的物业管理服务。 2.委托管理事项: (1) 环境卫生:大院所有公共部位、房屋共用部位及室内的清洁卫生,生活、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及清运,按照ISO标准配备垃圾桶。 (2)水池清洗;化粪池清理、抽粪水、除异味及水道、沟渠、水池、井道等的维护、清理,保持通畅。 (3)消毒与除四害。 (4)看守所及驻所武警中队的绿化管理及维护。 (5)看守所民警值班人员床铺被褥的清洗、消毒、晾晒、更换。 (6)在押人员囚服、识别服及被褥的清洗、消毒、晾晒、更换。 (7)监区内在押重点人员的热水派送。 (8)洗衣房服务(含制服、窗帘的清洗、折叠、熨烫)。 (9)看守所用水用电维护。 (二)具体服务范围(项目) 1、新办公楼2至6层及天台。 2、旧办公大楼1至4层及天台。 3、辅警、保安宿舍共12间。 4、保安值班室2间、顾送室1间、家属会见室1间、AB门值班室2间,AB门人行通道和车行通道。 5、高墙外停车场及新办公楼周边空地。 6、高墙内篮球场、羽毛球场及周边空地、后花园。 7、各功能房:前置收案室、收案室、收押室、提解室、审讯室、律师会见室、医务室、治疗室、南北监控室、民警及医护人员值班室。 8、监区一楼、二楼的南北通道和横通道及二楼、三楼巡视通道。 9、在押人员晒衣场及监区与高墙间的通道。 10、看守所内全部厕所。 11、在押人员体检中心。 12、在押人员伙房二楼办公室及休息室。 13、水池五个。 14、化粪池及水道、沟渠、水池、井道等的维护、清理,保持通畅。 15、看守所民警值班人员床铺被褥的清洗、消毒、晾晒、更换。 16、看守所民警、辅警等工作人员的制服及宿舍窗帘的清洗、晾晒、熨烫和折叠。 17、在押人员囚服、识别服及被褥的清洗、消毒、晾晒。 18、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分类和清运。 19、监区内在押重点人员的热水派送。 20、看守所及武警中队约5600平方米绿化面积的养护及定期更换监区及办公楼的绿植摆放。 21、看守所大院及武警中队用水用电管理工作,包括水管、水泵房、直饮水系统、热水系统、机房、电房、电线、网络线路、电话线路及电器等的安装、维护及保养、维修工作,保障各项相关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若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主管民警或领导进行处理。 二、服务要求 (1) 室外公共场所 清扫地面树叶等垃圾 每日二次 清理、清洁公共垃圾箱 每日二次 清洁花基垃圾 每日一次 巡回保洁 每日多次 清洁标准:广场无垃圾、无碎屑、无积水、无明显污垢。 (2) 通道、楼梯 地面清扫垃圾 每日二次 门、窗台表面抹尘 每日一次 清理地面污渍、油渍、水渍 及时清洁 栏杆、扶手、开关、插座表面清洁 每日一次 梯级拖抹 每日一次 走火通道通风口清抹 每周一次 消防设施内部抹尘 每周一次 清洁标准:保持地面整洁、干净、通风、无易燃物、无杂物。 (3)办公室 茶几、烟灰盅、垃圾箩清理抹净 每日二次 地面拖抹 每日一次 指示牌抹净 每日一次 门、窗台清洁 每日一次 办公台、椅、文件柜抹净 每日一次 清洁标准:地面无垃圾、无污渍;办公台椅、文件柜整洁无尘;玻璃明亮;其他设施基本无尘;无蜘蛛网。 (4)会议室 清理烟盅、垃圾筒 及时清理 会议台、椅等整理及清洁 每日一次 会议前后全面清洁 需要时 清洁标准:会议前后,室内保持干净舒适通畅、各类家具设备干净无尘,地面无污渍,有关设施表面无积尘。 (5)洗手间、茶水间 抹净所有洗手间内镜面、洗手盆及云石台面 每日二次 地漏表面、尿盆、厕盆用消毒清洁剂清洁 每日一次 清理废物箱(筐)、垃圾桶 巡回 抹、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茶水间设备 巡回 洗手间地面拖抹 每日二次 补充卫生物料 需要时 清洁标准:地面达到无污渍、无积水、无臭味、无垃圾的标准、明亮;其他设施基本无尘。 (6)天台、露台 地面垃圾 每天一次 绿化区内的生活垃圾 每天一次 (7)垃圾池保洁 垃圾池地面、垃圾桶表面的清洁 巡回 垃圾池附属的墙身、柱、玻璃、架子的清洁 每日一次 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及装运后的现场清洁 每日二次 (8)体检中心 按照办公室的清洁标准进行清洁。清洁标准:地面无垃圾、无污渍;办公台椅、文件柜整洁无尘;玻璃明亮;其他设施基本无尘;无蜘蛛网。 (9)衣被 每天更换清洗值班人员床铺被褥、在押人员囚服、识别服;换季拆洗在押人员被褥,并进行晾晒、消毒。民警的制服及宿舍窗帘的清洗、晾晒、熨烫和折叠。 (10)派送热水 按实际需求,每天派送监区内在押重点人员的热水。 (11)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供应商协助甲方按照ISO标准及垃圾分类的标准配备垃圾桶,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现行的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垃圾分类,每天至少清理及运输一次。 (12)水池 清洗水池每季度至少1次,保证用水达到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标准,如果出现水质问题将追加清洁水池次数,直到达标为止;清洁完水池后,检查供水设备正常运转及恢复原来状态,发现供水设备出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报告采购人检修。 (13)化粪池 每月清理、抽水、除异味一次,并视情况增加次数。 (14)消毒及除四害 每月消毒一次,每季度灭鼠一次,按需求适时灭蚊。 (15)绿化管理 定期对看守所大院及武警中队大院的绿化进行修剪和维护,定期更换监区及办公楼的绿植摆放。 (16)对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维护,包括室内外上下水道、沟渠、水池、井道等的维护、清理,保持通畅。 (17)机房、弱电房、泵房等设备用房清洁,每月至少1次(采购人明确不需要的部位除外)。 (18)本项目服务时间要求: 1、保洁岗位原则上在采购人内部各单位正常上班前完成当天初次保洁,同时确保采购人内部各单位正常上班、值班、备勤期间的巡回保洁服务,并根据采购人特殊工作需求作适当调整。 2、洗衣房岗位须在采购人内部各单位每天白天上班时间内(9:00-12:00、14:00-18:00)提供服务,服务人员进场时间应为白天上班前的1小时。 3、用水用电维护落实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的现场服务、以及非正常上班时间(含夜间、节假日全天、双休日全天)在现场值班服务。 4、遇其他特殊任务期间,各服务岗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 三、人员需求 (1)人员配置25人: 具体岗位:项目主管1人,保洁员21人,水电工3人。 (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3)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说明 (1)洗手间的卷纸、洗衣液、清洁工具、垃圾袋等易耗材、水电等各种设备维修更换所需材料由采购人承担,垃圾容器和洗手液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供应商要考虑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所选派的工作人员持有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和资格证,而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上班时佩戴工卡、穿统一制服。 (3)选派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看守所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供应商选派人员要严格审核,加强管理教育,杜绝发生泄密等事故。 (4)中标供应商在提供管理服务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中标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在合约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制度等)、或损坏采购人的设施和物品,由中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 (5)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的服务事项,经采购人两次提出书面警示后,仍未整改或者整改未能达到目标要求的,视作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违约金,并视违约情节和造成的影响与损失,对中标供应商罚款人民币100-2000元/单项(次),罚款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6)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可能对本物业进行大型维修,如果在大型维修期间采购人不需中标供应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中标供应商应适当减少大型维修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具体减少的金额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协商解决。 (7)投标人承诺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与政府采购相关的行政处罚。 五、服务期 服务期:一年。 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结算;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如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即视为已经付款,因支付过程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情况不得成为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 | 1 | 项 | 广州市黄埔金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43,000.00 |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思源 83117639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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