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加药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甬发改审批〔2020〕253号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0574-567774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军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9
公告正文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加药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加药装置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核准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0〕25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694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41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3炉3机,包括2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1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天然气锅炉、1台15MW背压式汽轮机、2台25MW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本次招标规模为磷酸盐加药装置1套、氨加药装置1套、二甲基酮肟加药装置1套。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2.2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
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600000 元。
2.4交货地点: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工地现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胡家墩地块)。
2.5交货方式:工地交货,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2.6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到货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发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待招标人通知后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如招标人要求延期交货,投标人应负责免费保管。)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加药装置采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设备的制造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加药装置销售业绩。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09日14时0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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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56777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联系人:毛军华、金洁莹、孙丽琴
联系电话:0574-89076310
电子邮件:570872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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