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提质增效项目-依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A区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aq-w2024-154cg-wyd-2024-096
预算金额26.7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5856901217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章彦0556-599996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提质增效项目-依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A区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

项目编号

GC-AQ-W2024-154  CG-WYD-2024-096

招标人

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陈先生              

电话:15856901217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收费组成,

1)基本收费:人民币28万元,参与竞争。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电话:0556-59999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

计划工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政府审计结束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政府审计结束止。

  址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525 号方大郢综合楼 10-11 层整层

投标价(元)

2678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汪姜峰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造]1104340001077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庆市迎江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安庆信泰宜秀蓝湾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安庆市迎江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安庆信泰宜秀蓝湾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政府审计结束止。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投标价(元)

266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陈晨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造]11173400003981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包河区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服务

2.光明悦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包河区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造价咨询服务

2.光明悦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政府审计结束止。

  址

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1-3幢三层3073-3082室

投标价(元)

2674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陈伯文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造]11233400013440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徽省徽州学校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绩溪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建设EPC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安徽省徽州学校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绩溪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建设EPC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5690121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599996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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