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运营一分公司专用通信二级母钟等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专用通信二级母钟等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采购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专用通信二级母钟等物资采购
3采购项目编号:SGCG-YY-2023-0139
4采购项目概况:
4.1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4.2用途及技术要求:
所采购物资用于苏州地铁1、3号线时钟系统日常修、故障修。所有型号与采购清单内容吻合,应保证质量合格,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5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6供应商:烟台持久钟表有限公司
7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示中的联系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意见。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 邮 编:215101
联系人: 曹亚娜
电 话:0512-69899999-18270
电子邮箱:caoyana@sz-mtr.com
9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10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投诉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
附件1:货物清单
说明:⑴“货物清单”所列的数量为预计数,具体需求数量以采购人的当批交货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未发出交货通知,供应商进行备货/发货的,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⑵在本项目执行期间,若国家税率调整则价格按不含税价与新税率进行重新核定。
专用通信二级母钟等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采购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专用通信二级母钟等物资采购
3采购项目编号:SGCG-YY-2023-0139
4采购项目概况:
4.1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4.2用途及技术要求:
所采购物资用于苏州地铁1、3号线时钟系统日常修、故障修。所有型号与采购清单内容吻合,应保证质量合格,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5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6供应商:烟台持久钟表有限公司
7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示中的联系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意见。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 邮 编:215101
联系人: 曹亚娜
电 话:0512-69899999-18270
电子邮箱:caoyana@sz-mtr.com
9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10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投诉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
附件1:货物清单
序号 | 单一来源编码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参考品牌 | 单位 | 1号线数量 | 3号线数量 | 合计数量 | 备注 |
1 | 20230101-0488 | 090080470001 | 一级母钟-[规格:CJ-M9300III] | 烟台持久 | 套 | 1 | | 1 | |
2 | 20230101-0487 | 090080510001 | 二级母钟-[规格:CJ-E9300III] | 烟台持久 | 套 | 2 | | 2 | |
3 | 20230101-0489 | 090083020009 | 电源-[规格:RS-35-12 (12V3A)] | 烟台持久 | 个 | 5 | | 5 | |
4 | 20230101-0491 | 090083042004 | 光纤调制解调器-[规格:RS-485/422] | 烟台持久 | 个 | | 1 | 1 | |
5 | 20230101-0492 | 090083070003 | 时钟接口线-[规格:AWM 2464 80℃ 300V 28AWG VW-1] | 烟台持久 | 根 | | 3 | 3 | |
说明:⑴“货物清单”所列的数量为预计数,具体需求数量以采购人的当批交货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未发出交货通知,供应商进行备货/发货的,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⑵在本项目执行期间,若国家税率调整则价格按不含税价与新税率进行重新核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