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潭水厂出厂管(龙潭水厂-312国道)供水管线建设工程水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298545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NJSL240729331402Q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水厂出厂管(龙潭水厂-312国道)供水管线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投资字[2023]6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球墨铸铁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

 

招标内容及规格: 其他项目;

 

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龙潭水厂出厂管(龙潭水厂-312 国道)球墨铸铁管进行采购,球墨铸铁管径在DN1000~DN1600之间。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规模(估算价): 1200.00万元 

 

工期(交货时间): 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单项合同金额在560万元(含)以上且包含管径≥DN1600的球墨铸铁管材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为准;若为总价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单价合同,另须提供供货发票,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其他要求: 

     ①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3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3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8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d、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⑤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b、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5分)

投标报价(75分)

在有效的投标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商务评分标准(满分8分)

1、投标人业绩(3分)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8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类似项目业绩应为单项合同金额在560万元(含)以上且包含管径≥DN1600的球墨铸铁管材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为准;若为总价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单价合同,另须提供供货发票,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2、企业生产规模认证(3分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提供由铸造协会或具有相应权威机构出具的球墨铸铁类产品年生产能力的证明,年产能在30万吨(含)-60万吨(不含)之间得1分;年产能在60万吨(含)-100万吨(不含)之间得2分;年产能在100万吨及以上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企业技术能力(2分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证书的,得0.5分;

2)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的,得0.5分;

3)参与行业国际标准制定,具有获得国际标准化成果认定的证明文件的,得0.5分;

4)生产的球墨铸铁管的水泥内衬涂层工艺具备先进性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关信息,否则不得分)

三、技术评分标准(满分16分)

1、总体实施方案(5分)

投标人须提供总体实施方案,其中至少应包括:供货方案、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评标委员会按照描述条理清晰、脉络分明、具体全面、可操作性、为用户考虑周到、售后服务和方案内容、响应程度等方面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服务实施方案章节中

2、企业对产品的自检能力(3分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独立实验室的得1分,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认证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认证的再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实验室资质证书、实验室现场照片、实验室中光谱仪、冲击试验机、金相显微镜、万能试验机、布氏硬度计中至少4种设备的实物照片、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分

投标人具有202381日(含)至今,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如:国家钢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DN1600球墨铸铁管检测报告的得3分;其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DN1600球墨铸铁管检测报告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产品检测参数(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381日(含)至今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如:国家钢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DN1600球墨铸铁管道检测报告中的“珠光体”、“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和“布氏硬度”指标进行打分,珠光体级别不高于珠20级(珠光体数量≤20%)、抗拉强度Rm不低420MPa、断后伸长率A不低10%、布氏硬度不高于230HBW,每项参数达标得0.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产品球化度等级(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381日(含)至今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如:国家钢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DN1600球墨铸铁管道检测报告中“球化率”指标进行打分,球化级别:1级(球化率≥95%)得3分;2级(90%≤球化率<95%)得2分;3级(80%≤球化率<90%)得1分;3级以下(球化率<80%)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四、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分)

承诺书(1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能够24小时内处理所有任务并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且连续作业直至完成按要求提供承诺书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8日 17:22:582024年08月15日 17:22: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8.4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经理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8.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7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8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9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25-52367878。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460号 地 址: /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肖望           谷薇 联 系 人: /
  电 话: 15077885006   025-84402716-2371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项目承诺书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ztb_jy/NetZtbMis/Pages/Signature/downloadAttach.ashx?AttachGuid=fc40baf3-f835-49e0-9b2b-338d30ebfdc3
  招标及答疑文件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hy/JSGCZtbMis2_NJSL/Pages/ZhaoBiaoGongGao/Attach_List.aspx?ViewGuid=3f6c3949-926f-4fc4-b2af-d3337fcb8c66@4zKoqIMmBbNKML6wgFYPORuusKU=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