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道路桥梁改造工程等29个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路桥梁改造工程等29个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墙体剥落整治(兴泰华庭3号、15号、16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20万元;墙体剥落整治(永兴小区1号、2号、3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15万元;墙体剥落整治(联盟新村1-18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400万元;墙体剥落整治(芙蓉山庄3区1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5万元;墙体剥落整治(济川三区4号、5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5万元;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一区14栋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770万元;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二区22栋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50万元;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二区28栋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50万元;长征路南延(国庆路至文昌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8790万元;永丰路西延(鼓楼南路至长征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10万元;国庆路(济川路至镇海路)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长征路、永丰路地块围墙、道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800万元;文昌路强电下地(羌溪路至鼓楼南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970万元;迎幸广场北侧区间路(长征路至鼓楼北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80万元;双水润城活力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20万元;兴南东路北侧景观绿化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5万元;机关幼儿园分园东侧商井河两侧河岸绿化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00万元;济川路、文江北路银杏更换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50万元;羌溪河东侧,万福小区北侧绿化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50万元;城区草花区域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0万元;根思路与鼓楼路交通渠化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0万元;东风河南侧(兴燕路至园林路)绿化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60万元;大庆路与鼓楼路东南角节点绿化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0万元;上东一品、祥生观棠府、桃源府小区北侧绿地改造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00万元;城区道路脱空检测维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00万元;植物园配套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00万元;1号泵站扩容提升能力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0万元;桥梁防碰撞设施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00万元;钢结构桥梁保养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00万元。
2.1.2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分 1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长征路南延(国庆路至文昌路)工程;二标段: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一区14栋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二区22栋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三区28栋楼)工程;三标段:国庆路(济川路至镇海路)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四标段:文昌路强电下地(羌溪路至鼓楼南路)工程、迎幸广场北侧区间路(长征路至鼓楼北路)工程;五标段:墙体剥落整治(兴泰华庭3号、15号、16号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永兴小区1号、2号、3号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联盟新村1-18号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芙蓉山庄3区1号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济川三区4号、5号楼)工程;六标段:永丰路西延(鼓楼南路至长征路)工程;七标段:兴南东路北侧景观绿化建设工程、机关幼儿园分园东侧商井河两侧河岸绿化改造工程、济川路、文江北路银杏更换工程、羌溪河东侧,万福小区北侧绿化改造工程、城区草花区域改造工程、根思路与鼓楼路交通渠化工程;八标段:双水润城活力提升工程;九标段:东风河南侧(兴燕路至园林路)绿化工程、大庆路与鼓楼路东南角节点绿化工程、上东一品,祥生观棠府,桃源府小区北侧绿地改造提升工程;十标段:长征路、永丰路地块围墙、道路工程;十一标段:城区道路脱空检测维修工程、植物园配套项目工程、1号泵站扩容提升能力工程、桥梁防碰撞设施工程、钢结构桥梁保养工程;。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同时参加上述1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1.3最高限价: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的60%。
2.1.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要求:项目前期至项目竣工验收。
2.1.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2招标范围:
为道路桥梁改造工程等29个项目中的相关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地质勘测、技术咨询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2)工程设计、监理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3)工程施工及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4)与项目相关的环评、稳评等所需的第三方评价单位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5)本项目涉及的工程预算编制、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房屋保全、房屋安全鉴定等服务类单位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上述服务范围的具体内容由甲方确定,若上述内容已实施或不需要实施或已由委托人在年度内实施整体招标的,不再列入委托代理招标范围。
委托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的服务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为2020年度泰兴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分级评价名次表中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详见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泰兴市2020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分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签发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及以上)的专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从事5个及以上项目(不含限额以下项目)代理业务。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无要求。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招标代理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部组成人员须为泰兴市行政审批局确认的招标采购机构上岗合格人员,且不得少于3人,以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泰住建〔2017〕64号)。(3)招标代理项目部组成人员须为泰兴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泰兴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合格名单》中的从业人员,提供泰兴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招标(采购)代理从业人员上岗证。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评分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22 年 12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1月 3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至泰兴市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永信大厦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交至集建公司账户:738026180013000050621,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泰兴支行,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兴市人民政府-城投集团(http://www.txctjt.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泰兴市曾涛路
邮 编: 225400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本招标项目道路桥梁改造工程等29个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墙体剥落整治(兴泰华庭3号、15号、16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20万元;墙体剥落整治(永兴小区1号、2号、3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15万元;墙体剥落整治(联盟新村1-18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400万元;墙体剥落整治(芙蓉山庄3区1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5万元;墙体剥落整治(济川三区4号、5号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5万元;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一区14栋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770万元;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二区22栋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50万元;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二区28栋楼)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50万元;长征路南延(国庆路至文昌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8790万元;永丰路西延(鼓楼南路至长征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10万元;国庆路(济川路至镇海路)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长征路、永丰路地块围墙、道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800万元;文昌路强电下地(羌溪路至鼓楼南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970万元;迎幸广场北侧区间路(长征路至鼓楼北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80万元;双水润城活力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20万元;兴南东路北侧景观绿化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5万元;机关幼儿园分园东侧商井河两侧河岸绿化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00万元;济川路、文江北路银杏更换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50万元;羌溪河东侧,万福小区北侧绿化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50万元;城区草花区域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0万元;根思路与鼓楼路交通渠化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0万元;东风河南侧(兴燕路至园林路)绿化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60万元;大庆路与鼓楼路东南角节点绿化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0万元;上东一品、祥生观棠府、桃源府小区北侧绿地改造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00万元;城区道路脱空检测维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00万元;植物园配套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00万元;1号泵站扩容提升能力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0万元;桥梁防碰撞设施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00万元;钢结构桥梁保养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00万元。
2.1.2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分 1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长征路南延(国庆路至文昌路)工程;二标段: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一区14栋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二区22栋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国庆新村三区28栋楼)工程;三标段:国庆路(济川路至镇海路)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四标段:文昌路强电下地(羌溪路至鼓楼南路)工程、迎幸广场北侧区间路(长征路至鼓楼北路)工程;五标段:墙体剥落整治(兴泰华庭3号、15号、16号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永兴小区1号、2号、3号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联盟新村1-18号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芙蓉山庄3区1号楼)工程、墙体剥落整治(济川三区4号、5号楼)工程;六标段:永丰路西延(鼓楼南路至长征路)工程;七标段:兴南东路北侧景观绿化建设工程、机关幼儿园分园东侧商井河两侧河岸绿化改造工程、济川路、文江北路银杏更换工程、羌溪河东侧,万福小区北侧绿化改造工程、城区草花区域改造工程、根思路与鼓楼路交通渠化工程;八标段:双水润城活力提升工程;九标段:东风河南侧(兴燕路至园林路)绿化工程、大庆路与鼓楼路东南角节点绿化工程、上东一品,祥生观棠府,桃源府小区北侧绿地改造提升工程;十标段:长征路、永丰路地块围墙、道路工程;十一标段:城区道路脱空检测维修工程、植物园配套项目工程、1号泵站扩容提升能力工程、桥梁防碰撞设施工程、钢结构桥梁保养工程;。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同时参加上述1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1.3最高限价: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的60%。
2.1.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要求:项目前期至项目竣工验收。
2.1.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2招标范围:
为道路桥梁改造工程等29个项目中的相关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地质勘测、技术咨询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2)工程设计、监理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3)工程施工及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4)与项目相关的环评、稳评等所需的第三方评价单位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5)本项目涉及的工程预算编制、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房屋保全、房屋安全鉴定等服务类单位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上述服务范围的具体内容由甲方确定,若上述内容已实施或不需要实施或已由委托人在年度内实施整体招标的,不再列入委托代理招标范围。
委托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的服务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为2020年度泰兴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分级评价名次表中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详见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泰兴市2020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分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签发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及以上)的专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从事5个及以上项目(不含限额以下项目)代理业务。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无要求。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招标代理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部组成人员须为泰兴市行政审批局确认的招标采购机构上岗合格人员,且不得少于3人,以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泰住建〔2017〕64号)。(3)招标代理项目部组成人员须为泰兴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泰兴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合格名单》中的从业人员,提供泰兴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招标(采购)代理从业人员上岗证。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评分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22 年 12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1月 3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至泰兴市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永信大厦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交至集建公司账户:738026180013000050621,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泰兴支行,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兴市人民政府-城投集团(http://www.txctjt.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泰兴市曾涛路
邮 编: 2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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