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疗设备
医疗器械
普通身高体重秤
双通道注射泵
身高体重仪
智能温度采集系统
低温冷冻离心机
轮椅
数字温湿度计
移液器
金额
15.9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ynhxzb-2024-04003
预算金额
15.93万元
招标公司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杨晓清1848715072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2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7
公告正文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 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YNHXZB-2024-040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93 万元,招标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 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 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5.93 万 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 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 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 关财务情况说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 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 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企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 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提供的证件均在有效期范围 内 Q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即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下关镇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下关镇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七、其他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2024 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 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 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XZB-2024-04003 项目名称: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 年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15.93万元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物清单 序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 (万元)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1否普通身高体重秤1台0.80 0.80 0.80 2否双通道注射泵1台0.90 0.90 0.90 3否身高体重仪1台2.88 2.88 2.88 4否智能温度采集系统(带探头)6台0.40 2.40 2.40 5 否低温冷冻离心机1台8.20 8.20 8.20 6否轮椅1台0.07 0.07 0.07 7 否数字温湿度计(带探头)4台0.02 0.08 0.08 8 否移液器1台0.30 0.30 0.30 9 否移液器1台0.30 0.30 0.30 合计 15.93 15.93
(二)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 关财务情况说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 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 年06 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企业(未满3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 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提供的证件均在有效期范围 内 O 3.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即可)。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 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3.磋商文件收取费: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份; 4.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现场领取:供应商应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 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报名。 邮箱领取:供应商应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发送到邮箱ynhxzb@126.com, 发送邮件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并标注“***公司报名资料”。(逾期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注:未按以上步骤进行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 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评标,供应商需在现场递交一套正本一套副本及一份U盘。 2.现场递交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 市下关镇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3.现场递交时间:2024年5月7日14时00分至14时30 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 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官 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转发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大理市满江街道红山路与太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872-2125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18487150725、15721866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清、李美 电 话:18487150725、157218661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 O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大理市满江街道红山路与太和路交汇处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72-21259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联系人: 杨晓清 电 话: 18487150725 电子邮件: ynhx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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