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天
金额
412.4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160
预算金额412.4万元
招标公司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招标联系人-0351-6816823
招标代理机构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碧华0351-2896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160
项目名称: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124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112000.00元;包2:2012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在太原、阳泉、长治及晋城4市境内,每市设立1个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工作并获取监测数据。其中在阳泉、长治、晋城3个城市分别提供监测设备(包括碳组分、水溶性离子、无机元素、PM2.5、气溶胶激光雷达)的租赁、站房及辅助设施租赁、设备及站房的运维,以及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配合完成各站点的监测数据的上传服务,需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负责站房内所有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在太原提供监测设备(包括碳组分、水溶性离子、无机元素、PM2.5、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氨气)的租赁、站房及辅助设施租赁、设备及站房的运维,以及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配合完成各站点的监测数据的上传服务,需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负责站房内所有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
本次采购共2包,供应商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遵守生态环境部、总站或省中心关于组分站运行管理的各项管理和技术规定,如有更新按最新规定执行。
服务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数据传输保密协议,采用加密传输通道进行数据传输,确保数据传输的保密性和准确性。满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监测数据捕获率、质控合格率等要求。
服务地点:包1:山西省境内太原、阳泉;包2:山西省境内长治、晋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21:00至2024年11月19日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街道劲松路中泰广场A座12层1519室会议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11号
联系方式:0351-6816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A座12层1519室
联系方式:0351-2896333、1383467921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张碧华、高志刚、莱建玲、陈亚玲、郭玉凤
电 话:0351-2896333、13834679213
附件信息:
发布稿-招标文件-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1).docx
150.5K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160
项目名称: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124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112000.00元;包2:2012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在太原、阳泉、长治及晋城4市境内,每市设立1个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工作并获取监测数据。其中在阳泉、长治、晋城3个城市分别提供监测设备(包括碳组分、水溶性离子、无机元素、PM2.5、气溶胶激光雷达)的租赁、站房及辅助设施租赁、设备及站房的运维,以及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配合完成各站点的监测数据的上传服务,需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负责站房内所有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在太原提供监测设备(包括碳组分、水溶性离子、无机元素、PM2.5、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氨气)的租赁、站房及辅助设施租赁、设备及站房的运维,以及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配合完成各站点的监测数据的上传服务,需按照国家或省级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负责站房内所有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
本次采购共2包,供应商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包号 | 监测设备租赁 | 监测设备运维 | 其他 |
1 | 在线碳组分分析仪、在线离子色谱仪、在线无机元素分析仪、PM2.5在线分析仪、气溶胶激光雷达,NH3在线监测仪(仅太原) | 在线碳组分分析仪、在线离子色谱仪、在线无机元素分析仪、PM2.5在线分析仪、气溶胶激光雷达,NH3在线监测仪(仅太原) | 站房及辅助设施租赁,数据采集和传输、监测数据审核、备品备件 |
2 | 在线碳组分分析仪、在线离子色谱仪、在线无机元素分析仪、PM2.5在线分析仪、气溶胶激光雷达 | 在线碳组分分析仪、在线离子色谱仪、在线无机元素分析仪、PM2.5在线分析仪、气溶胶激光雷达 | 站房及辅助设施租赁,数据采集和传输、监测数据审核、备品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遵守生态环境部、总站或省中心关于组分站运行管理的各项管理和技术规定,如有更新按最新规定执行。
服务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数据传输保密协议,采用加密传输通道进行数据传输,确保数据传输的保密性和准确性。满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监测数据捕获率、质控合格率等要求。
服务地点:包1:山西省境内太原、阳泉;包2:山西省境内长治、晋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21:00至2024年11月19日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街道劲松路中泰广场A座12层1519室会议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11号
联系方式:0351-6816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A座12层1519室
联系方式:0351-2896333、1383467921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张碧华、高志刚、莱建玲、陈亚玲、郭玉凤
电 话:0351-2896333、13834679213
附件信息:
发布稿-招标文件-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采购项目(1).docx
150.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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