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5-29
- 点击:0
- 来源:
金昌市融媒体中心: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外包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并在规定时间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提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编号:HYGJ24080C-JCSJ
二、项目预算:RMB30.00万元
三、采购内容:新媒体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
五、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1.4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资料;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答文件中提供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售价:
1、请于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经电话联系(18152016909)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或邮箱获取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回传。
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前,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1-1005号302室。
4、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文件,须法人或被授代表人现场送达参与。
八、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即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5月31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80号
联 系 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0935-8619016
代理机构: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986号702室
联 系 人:李郭娟
联系电话:18152016909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