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灌东产业园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8.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60400053
预算金额38.3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新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180125933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60400053
项目名称: 灌东产业园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响水县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灌东产业园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响水县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灌东产业园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14 09:00
开标地点
响水县县城江苏银行北侧二单元201室

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灌东产业园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灌东产业园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响水县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灌东产业园内2.2、工程内容和规模: 灌东产业园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38.37 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为准,发包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2.3、计划工期2.3.1工期: 15 日历天2.3.2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6 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4、工程质量: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依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3.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其他要求: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2 业绩要求:无。3.5.3 信誉要求:3.5.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3.5.3.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5.3.3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3.5.3.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5.3.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5.3.6 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5.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5.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5.4.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4、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微信号18012593399,(通过后发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要求的企业证书扫描件和报名的项目名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14 日 9 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其他8.1、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送到开标室。8.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8.3工程付款:详见合同.8.4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8.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8.6因施工场地之外因素变化(如场外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影响材料、设备进场等)影响施工进度的,工期可顺延,但,但因此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价格市场风险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响水县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响水县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响水县陈家港镇灌河一路 邮 编: 2246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056166643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新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2号紫薇广场C区综合楼110001室 邮 编:224600联 系 人:徐工电 话:18012593399 电 子 邮 件: 645023015@qq.com2024年 6 月 4 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响水县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响水县陈家港镇灌河一路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30561666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盐城新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2号紫薇广场C区综合楼110001室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1801259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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