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晋神能源磁窑沟矿2024年5-6月物资需求计划(年度内)/监测监控配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1721878088382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29 23:59: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8-31 23:59: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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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qtxx387 | 矿用本安型定位分站 | KJ1628-F1 | 4 | 台 | 2024-09-15 00:00:00 | ||
pjqtxx386 | 矿用本安型定位分站 | KJ1628-F2 | 4 | 台 | 2024-09-15 00:00:00 | ||
pjqtxx34 | 矿用本安型安全监控分站 | KJ770-F5新(带光口) | 5 | 台 | 2024-09-15 00:00:00 | ||
clelxx46 | 矿用隔爆兼本安电源 | KDW660/29BJ | 2 | 台 | 2024-09-15 00:00:00 | ||
clelxx19 | 二氧化碳传感器 | GRG5H | 3 | 台 | 2024-09-15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忻州市河曲县磁窑沟供应站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1、合同价款金额中包含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等一切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相关费用,注明报价税率。 2、由于询单物料存在停产、升级换代、不同品牌(制造商)型号不同等情况,投标人报价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替代产品规格型号,同时保证所报物料对原计划物料的替代性。 3、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报价产品制造商全称、质保周期(投标人为制造商也需填写此栏)。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报价时应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 2、投标人不得与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近三年发生诉讼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4、国家实行生产许可或其他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并上传有效的证书(煤安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铁路产品认证证书等符合煤矿、铁路使用的有效证书)。 5、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 三、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合同所签订物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于48小时内免费负责维护与维修或更换产品;乙方拒绝甲方质保服务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自行对产品进行维护、维修或更换,所发生的费用和成本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赔偿。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有义务对所售物资进行维护或维修,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产品使用寿命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之后30日内未予答复,视为乙方无异议。如甲方因此遭受追索的,乙方支付甲方赔偿费用以及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 四、供货时间规定: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0日之内送货,延迟交货1-10天的,按合同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延迟交货11-15天的,按合同金额的3%承担违约金;延迟交货16-20天的,按合同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延迟交货20-30天的,按合同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延迟交货30天以上的,除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为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同入库手续一并交予甲方,按甲方挂账流程办理挂账。挂账后,根据资金分配会确定数额分批分二十四期支付,自挂账之日起,二年内付清。 六、运输方式: 公路运输。 七、交货地点: 山西省河曲县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磁窑沟供应站。 八、交货时间: 合同自签署之日起,10日之内送货。 九、包装要求: 采用足以实现合同目的的包装标准,包装箱内必须附一份货物装箱清单以及质量认证文件,包装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报价时加盖公章上传。 十一、中选方案: 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0-7267622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晋能控股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
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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