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62103050001001004
预算金额637.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1391215547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207062103050001001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000万
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24 08:30到2023-02-28 17:00
获取方式:拟报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由社保部门打印的2022年08月至
2023年01月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并加盖社保征缴中心印章,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章)。以上
资料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报
名,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7 10: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07 10:30
开标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B108
室)。
七、其他
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10305000100100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铭著花园小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审备〔2021〕
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进行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连云港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标段名称: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2.2招标范围:铭著花园小区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
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1 20kV交联电缆 千米 0.265 ZC-YJV22-18/24-3×400
2 20kV交联电缆 千米 0.834 ZC-YJV22-18/24-3×240
3 20kV交联电缆 千米 0.3 ZC-YJV22-18/24-3×70
4 1kV交联电缆 千米 5.085 ZC-YJV22-0.6/1.0-4×240
5 1kV交联电缆 千米 1.186 ZC-YJV22-0.6/1.0-4×150
6 1kV交联电缆 千米 1.746 ZC-YJV22-0.6/1.0-4×95
7 1kV交联电缆 千米 1.135 ZC-YJV22-0.6/1.0-4×70
8 1kV交联电缆 千米 1.15 ZC-YJV22-0.6/1.0-4×50
9 1kV交联电缆 千米 3.6 ZC-YJV22-0.6/1.0-4×35
10 屏蔽控制电缆 米 1100 屏蔽控制电缆KVVP2/22;4*4
11 屏蔽控制电缆 米 300 屏蔽控制电缆ZC-YJV-0.6/1.0-2*4
12 屏蔽控制电缆 米 1100 屏蔽控制电缆KVVP2/22;10*2.5
13 屏蔽控制电缆 米 1100 屏蔽控制电缆KVVP2/22;4*2.5
14 20kV电缆附件 套 12 冷缩,铜芯,户内终端3*400mm2,含铜端12套
15 20kV电缆附件 套 8 冷缩,铜芯,户内终端3*240mm2,含铜端子8套
16 20kV电缆附件 套 24 冷缩,铜芯,户内终端3*70mm2,含铜端子24套
17 1kV电缆附件 套 68 热缩,铜芯,户内终端4*240mm2,含铜端子68套
18 1kV电缆附件 套 72 热缩,铜芯,户内终端4*95mm2,含铜端子72套
19 1kV电缆附件 套 160 热缩,铜芯,户内终端4*70mm2,含铜端子160套
20 1kV电缆附件 套 20 热缩,铜芯,户内终端4*50mm2,含铜端子20套
21 1kV电缆附件 套 12 热缩,铜芯,户内终端4*150mm2,含铜端子12套
22 1kV电缆附件 套 56 热缩,铜芯,户内终端4*35mm2,含铜端子56套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东、袖海路南(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637.74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
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
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8月-2023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
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7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1年02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年02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授权代理人多投多中后放
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2年11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8专用资格条件
3.8.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电力电缆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11千米,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签订的相关物资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以合同中签订日期、数量为准。
3.8.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当满足
本标段内容;
3.8.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9品牌要求
参照或相当于:燎原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常丰线缆有限公司、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京电
缆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选择的厂家品牌及主要元器件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质
量要求满足苏电运检【2016】501号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补充规定》的居配工程主设备及主材技术规范要求。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投产
品的厂家品牌。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
文件中要求同一档次或高于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品牌。投标人拟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
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
(需加盖招标人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
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
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
时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
(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
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
【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
【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6 号、苏清办
【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
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④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
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
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
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
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
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⑤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
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
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⑥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
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1)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
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2)围标、串标(视为串标)行为的认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
府令第120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
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文)等文件规定的“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等相关要
求。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
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
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
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
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
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
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
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
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
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
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
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
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Ql、
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K2=8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
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B108
室);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报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材料;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由社保部门打印的2022
年08月至2023年01月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并加盖社保征缴中心印章,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
章)。以上资料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否
则不接受报名,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7日10时30分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
晟新寓B108室)。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屏竹路9号四季金辉一期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B108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8-85101858 13912155479
邮箱:334566423@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高新区屏竹路9号四季金辉一期9号楼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5252828274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B108室
联 系 人: 胡敏
电 话: 13912155479
电 子 邮 件: 3345664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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