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高邮段)试验检测项目JHYH-GY-JC标段
发布时间:2021-12-06 20: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高邮段)试验检测项目JHYH-GY-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高邮段)(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513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JHYH-GY-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杭运河高邮段航道工程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2000吨级,整治里程约42.53公里。本次高邮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土方工程、锚地、水上服务区提升工程、航标工程、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桥梁工程美化等。总投资约1.3亿元。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高邮段)试验检测项目共分1个合同段,即JHYH-GY-JC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工作大纲、交工及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签订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方案并且该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
(2)工程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隐蔽工程及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标准试验的验证性检测等。
(3)上述工程护岸地基与基础及墙身检测并提供专项检测报告。
(4)交工阶段的检测、交工验收前外观检查、交工验收前内业资料检查、竣工验收前检测等。
(5)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后修复工程的质量检测;
(6)第三方过程检测按照施工工期计算,计划开展14个月过程检测,频率为每月1次,依据工程进度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原材料、工程实体、工艺外观及质保体质资料;交竣工检测包括工程完工后所有工程实体,检测内容和频率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2017年第28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执法质〔2020〕1号)及《江苏省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苏交执法质〔2020〕3号)要求;
2.3 服务期
现场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完为止;(具体服务期应与施工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3.1.2 企业业绩要求
(4)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不包括导堤、围埝、监测项目)
3.1.3 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担任过类似航道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不包括导堤、围埝、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2人员其他要求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担任过类似航道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不包括导堤、围埝、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现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复印件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高邮市通湖路110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人:居春霞
电话:18305270296
招标代理: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联 系 人:张士平
电 话:0514-84683793 13328142255
E-mail:yzxingyu@163.com
工作QQ:903702255(添加时请主动备注单位名称)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2本次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7日0:00 至2021年12月14日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明确所投标段,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 元),售后不退。
(3)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 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8.4 领取招标文件后可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0370225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8日10时00分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高邮京杭运河检测开标会,会议ID及密码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应在网络直播时现场提出,未参加网络直播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8.7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