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曲轴机加辅助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宇0431-8053174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6-13 17:39信息来源:

曲轴机加辅助设备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6-14 17:38:58

我公司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于2022年05月24日发布公告,对曲轴机加辅助设备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20966/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长春天众机械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弄虚作假-1 投标人不得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不合格 投标人提供的江苏创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与官网查询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被否决投标人:长春一汽四环采购供应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1项相关的项目经验,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签署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或商务合同或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资料。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业绩均可。 不合格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承诺投标品牌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市场≥2年时: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业绩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公司成立时间≥2年并且有同类设备代理经验2年以上(需提供签署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前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③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和授权书。 B.投标人承诺投标品牌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市场<2年时: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或其它品牌同类设备产品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和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不合格 未提供线切割机授权书、无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且提供的代理商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被否决投标人:长春蔚仪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承诺投标品牌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市场≥2年时: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业绩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公司成立时间≥2年并且有同类设备代理经验2年以上(需提供签署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前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③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和授权书。 B.投标人承诺投标品牌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市场<2年时: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或其它品牌同类设备产品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和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不合格 未提供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孙宇

电话:0431-80531749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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