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PU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9.7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hs-2023-39
预算金额329.76万元
招标公司漯河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395-39399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7
公告正文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 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材料采购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S-2023-3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 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材料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9.76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 建工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 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材料采购项 目一标段; (002)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 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材 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 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材料采购项 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 定;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扶持政 策。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 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的 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
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 ;
(002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 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材料采购项 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 定;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扶持政 策。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 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的 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 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到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 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材料采购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压产业园三期 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砖类 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HS-2023-39
三、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3297600.00 元
一标段控制价(最高限价):2400000.00 元
二标段控制价(最高限价):897600.00 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4.1、采购内容:
一标段:PU 聚氨酯封边岩棉复合板(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项 目商务条件及技术参数”)
二标段:砖类材料(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项目商务条件及技
术参数”)
4.2、供货期:10 日历天
4.3、供货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4.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扶持政 策。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 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的 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 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07 日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上午 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到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3)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 委员会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采购过程中一旦发 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以光 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2、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7 日上午 09:30 时。
8.3、递交地点: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0.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10.2、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办【2023】002 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漯河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镇 丹江路与白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建工(原苏 荷上郡售楼部)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18939586668
代理机构: 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395-393999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镇 丹江路与白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建工(原 苏荷上郡售楼部)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939586668
电子邮件:879910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源汇区文景路 2-6 号(交警一大队对面)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395-3939996
电子邮件: 879910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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