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产业研发设备包5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分2024-01-167-5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巨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丽13657595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产业研发设备包5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29日 18: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产业研发设备包5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8: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丽
项目联系电话13657595999
采购单位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防治工业城华孚路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7-682001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巨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阿克苏国泰城市公馆A-1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57595999

项目概况

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产业研发设备包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4-01-167-5

项目名称: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产业研发设备包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产业研发设备包5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设备(具体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8月10日前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智能装备研究院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防治工业城华孚路65号

联系方式:0997-682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巨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国泰城市公馆A-1601

联系方式:1365759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丽

电 话:13657595999









附件信息:

  • 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产业研发设备包5(400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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