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昌乐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昌乐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恒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潍坊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昌乐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HY-WFYZ-2023-00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昌乐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HY-WFYZ-2023-008
3、项目概述: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邮件处理作业流程,提高邮件处理效率,提高邮政企业的整体效率和核心竞争力,支撑寄递业务高质量发展,为保证昌乐内部处理正常运行,结合实际生产作业现状,对昌乐邮件处理场地的内部处理环节进行外包。
4、采购内容:
4.1 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昌乐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合同期2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2 本项目总预算:180.22万元(两年),年预算:90.11万元,单价最高限价(拦标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业务环节 |
阶梯序列 |
日均业务量 (万件) |
邮件类型 |
控标价(元/件) |
1 |
进口包裹快递邮件处理 |
阶梯1 |
业务量≦2 |
进口包快 |
0.0948 |
阶梯2 |
2<业务量 |
进口包快 |
0.0927 |
||
2 |
出口陆运邮件处理 |
阶梯1 |
业务量≦2 |
散件外走 |
0.04 |
集包 |
0.12 |
||||
阶梯2 |
2<业务量 |
散件外走 |
0.03 |
||
集包 |
0.11 |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营业执照应含有装卸或邮政分拣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有固定办公地点;(须提供承诺书)
5.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5.3.提供的资料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垫付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5.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5.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场地、业务及现场操作情况;
5.6.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5.7.承诺参与招标报价不考虑季节、地域等因素,且要有较强机动性,不因节假日、货物多等因素影响正常操作,配置人员需有弹性,必须保证临时需求用人,如因供应商人力不足,供应商须承担采购方临时委托第三方提供补充外包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
5.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5.9.投标人需承诺或保证与潍坊邮政无劳务派遣、劳务承揽合作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5.10.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5.11.供应商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利益输送等以及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将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统一管理;(须提供承诺书)
5.1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13.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必须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登录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注册并成功,然后登录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若法人参加,则不须提供此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上传成功(同时将上述资料发送至zhyzbdl@163.com),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或合格。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格参加竞标。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12月25日下午14:30 -15: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永春社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国际大厦21楼。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536-8199152
(2)代理机构:中恒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永春社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国际大厦21楼
邮 编:261000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905365223
户 名:中恒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账 号:2390067304205000011313
电子邮件:zhyzbdl@163.com
(3)监督电话:0536-8199527,0531-86158130
附件:供应商承诺书模板
承 诺 书
项目名称:
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二、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采购中标(成交)后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采购方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若非禁入品目或非禁入区域黑名单供应商出现负面行为,采购方有权加大惩戒,直至全品目永久采购禁入。
五、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等具体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相关关系不影响本次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六、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营业执照应含有装卸或邮政分拣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有固定办公地点。
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提供的资料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垫付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
九、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十、在开标前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场地、业务及现场操作情况。
十一、承诺参与招标报价不考虑季节、地域等因素,且要有较强机动性,不因节假日、货物多等因素影响正常操作,配置人员需有弹性,必须保证临时需求用人,如因供应商人力不足,供应商须承担采购方临时委托第三方提供补充外包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二、承诺与潍坊邮政无劳务派遣、劳务承揽合作关系。
十三、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能参加采购。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签字):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