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集成电路创新馆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集成电路创新馆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YM2023-0301
1.2项目名称:南京集成电路创新馆维保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
1.5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92.65万元,其中基础运维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48万元;硬件设备更换费用以44.65万元作为计算基础,最高限价费率为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书,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报价部分说明。
1.6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京集成电路创新馆维保服务项目,对智慧谷A栋16楼集成电路创新馆进行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1年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至2023年4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楼。
3.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备查);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4费用:现金1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01会议室;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01会议室。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6.4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巩工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兰花路8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永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楼
联系人:冯工
电话:1732773575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17327735751
项目概况
南京集成电路创新馆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YM2023-0301
1.2项目名称:南京集成电路创新馆维保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
1.5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92.65万元,其中基础运维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48万元;硬件设备更换费用以44.65万元作为计算基础,最高限价费率为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书,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报价部分说明。
1.6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京集成电路创新馆维保服务项目,对智慧谷A栋16楼集成电路创新馆进行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1年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至2023年4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楼。
3.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备查);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4费用:现金1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01会议室;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01会议室。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6.4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巩工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兰花路8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永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楼
联系人:冯工
电话:1732773575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1732773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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