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长平路便民停车场建设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社区居民委员会对 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长平路便民停车场 建设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5,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5,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4-25 12: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要求上传相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2023年5月20日前
(二)交付地点:
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社区长平路18号
(三)验货方式:
1、场地地面碾压平整,面层石子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2、开挖边沟规格与采购合同一致。
3、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场地建设符合要求后才能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除渣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意外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开具普通发票,完成合同义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供应商未开具等额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邓婷
联系电话:
1389617040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彭子亮
联系电话:
13883494900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5,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建筑物施工 需求描述 对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社区长平路18号空地(约1.667亩)建便民停车场1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路基碾压密实、碎石面层、边沟硬化等 | ¥25,000.00 | 1(件) | ¥25,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4-25 12: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要求上传相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2023年5月20日前
(二)交付地点:
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社区长平路18号
(三)验货方式:
1、场地地面碾压平整,面层石子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2、开挖边沟规格与采购合同一致。
3、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场地建设符合要求后才能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除渣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意外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开具普通发票,完成合同义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供应商未开具等额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邓婷
联系电话:
1389617040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彭子亮
联系电话:
138834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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