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I1301000075046264001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市辖区 |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
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二期)系统工程基站设备拆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二期)系统工程基站设备拆除服务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同意处置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二期)系统工程资产的批复》(冀高规[2022]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河北省范围内26个基站。
2.1.2 项目概况:拆除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二期)系统工程相关设备。包括1、拆除省市广电发射塔26个大功率调频发射基站设备。10KW基站2个,分别为井陉、张家口黄花梁;3KW基站8个,分别为承德、衡水、临西、沧县、磁县、燕郊、涞水、文安;1KW基站16个,分别为涉县、涞源、霸州、黄骅、献县、大名、迁安、秦皇岛、唐海、吴桥、青龙、兴隆、围场、丰宁、阜平、平山。2、拆除的所有设备需按照业主要求清点入库,拆除和运输过程中需保护好相关设备,提供相关组织方案。
2.1工期:从业主发布开工令之日起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二期)系统工程基站设备拆除服务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8日09:00时至2022年10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2年10月18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09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孙玮
电 话:0311-66620723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13933000377、 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卫星电视广播项目(三大系统除外)的施工业绩。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项目中因违约而被驱逐或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以评标价低的优先; (2)投标文件中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5.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内容与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3.8.1 |
评标 结果 |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