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东山公园各类设施用电线路维修维护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5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6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6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青川县城东山公园建于2019年,配套建设有路灯、水景观等设施,为切实做好各类设施用电线路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青川府办发〔2015〕47号第七条,由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县城东山公园各类设施用电线路维修维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采购人: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资金:该项目总投资25.56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四、采购项目简介:主要服务内容,对公园内配套照明设施庭院灯160盏,高杆灯6盏,电源控制箱(柜)3处,照明线路总长约8000米(含主电缆、支线),水景观一座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和日常巡查管理。
五、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5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六、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以公告形式发布,报名供应商≥3家,并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中评选1家供应商。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相应专业证书的电工人员;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6日09:00 -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在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小南街33号)路灯管理所(住建局5楼)现场获取。(资格不能转让)
(三)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如有要求),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自带U盘拷贝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发放电子档。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 (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小南街33号)4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会议室开启。
十三、本投标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0839-7205866
采 购 人: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小南街33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5-4716-7558
邮 编:628100
电子邮件:1261581060@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