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巧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绿城·青岛深蓝中心项目二期防火卷帘工程
招标公告
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就绿城·青岛深蓝中心项目二期防火卷帘工程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
具体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绿城·青岛深蓝中心项目二期防火卷帘工程
2、工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以香港西路、东海二路、东海西路、延安三路四面围合。
3、招标范围:青岛深蓝中心项目二期综合塔楼标段防火卷帘工程,具体包括7#商业、1#超高层的防火卷帘(含弧形防火卷帘)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设备供应、质量检测、安装、调试,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质保等其他相关服务。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方式:按照项目分期划分
6、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银行账号:237716232371
税号:91370200661263326L
拟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之前需先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法进行投标。
7、中标原则:满足技术要求,最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现场并安装完成后15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已完产值的80%。
(2)  消防验收合格后15 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已完产值90%。
(3)  该合同结算、质保履约分阶段执行
①7#商业验收完成后,可先行办理商业部分结算,双方结算完成,发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结算总价的5%,作为承包方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经发包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发包方办理保证金的结算。
②1#塔楼验收完成后,办理剩余结算,双方结算完成,发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结算总价的5%,作为承包方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经发包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发包方办理保证金的结算。
(4)  发包方最迟付款日遇法定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  每次付款前,承包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经认证相符后履行付款义务,否则,付款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收款方未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无法及时认证的,收款方需依法向付款方重新开具发票,相关损失由收款方自行承担。收款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向付款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符合要求后支付相应的款项。
(6)  收款方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收款方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7)  收款方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收款方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款方需依法向付款方重新开具符合付款方要求的发票。因收款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具或虚开等造成付款方损失的,收款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8)  在合同签订期间及合同签订后,增值税率发生变化的,不含税总价不变,本合同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
(9) 
本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如发包方采用绿城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包方应无条件根据发包方要求执行,采用绿城供应链金融方式,需要对本合同计价方式进行调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承包方因不配合绿城供应链金融支付工作而导致未能及时收到合同款的任何不利后果与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不得因此而影响进度。承包方因未履行对绿城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的配合义务,影响进度的,视为承包方严重违约,违约方应向发包方承担继续履行配合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发包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10)     
履约担保
①  
在合同签订后发包方第一次付款前,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提供合同总价5%的现金(不超100万)或者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供货安装完毕且通过三方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返还承包方(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分批次退还,商业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一次退还,退还金额为商业部分产值的5%,1#塔楼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二次退还,退还剩余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承包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因承包方原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
②   承包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及时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承担发包方的一切损失。如发包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方应以延期的天数,按每逾期一日,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工程规模:
业态:超高层商业综合体
本次招标含项目一个分期,包含1#、4#、5#、7#楼,建筑面积约22.7万㎡,其中地下约8.7万㎡,地上约14万㎡。
11、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满足绿城标准,国家规范等相关要求。
12、工期:暂定7#商业裙房开工日期为2023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总工期90日历天;1#楼超高层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竣工日期暂定2024年10月31日。
13、监理单位: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     
投标报名要求
1、 企业要求:
1.1企业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或施工安装单位。如为施工安装单位需提供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家单位进行投标,且制造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证明(以“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官网查询为准),须提供近三年的防火卷帘供货安装合同;
③需具备防火卷帘(含异形防火卷帘)的深化、供货、安装能力并能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
④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⑤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注册资金:
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 本次招标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绿城房产集团施工类关键供方名录》内的承接范围为防火卷帘合格供方。
3、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 领取标书时间: 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5、 领取标书地点: 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联系人:王巧红  联系电话:18366189115
联系邮箱:wangqiaohong_qd@chinagreentown.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与东海二路交叉口深蓝中心工地北门
7、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三、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     
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标人: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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