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古冶支行不良资产转让联合公告
金额
15699.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8/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99.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36720994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古冶支行

不良资产转让联合公告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金所”)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古冶支行委托,对下列资产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本公告与我所网站“异地同台多产品网络动态交易大厅”不良资产板块的项目信息同时发布):

项目名称 债务人
唐山市顺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唐山市顺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万元) 债权总额(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保证金(万元)
4589.99055 15699.601383 4442.43 445

  公告期限:

  1、首个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5日

  2、若在首个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限将在首个公告期限基础上顺延0个周期,每个周期0个自然日。

  有受让意向者请于公告期限内向天金所提出受让登记申请。首个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日:2018年12月25日下午16:00。公告期限如有顺延,报名截止日期详见我所网站“异地同台多产品网络动态交易大厅”不良资产板块的项目详细信息。

  特别提示:

  1、本项目的整个交易过程应遵守天金所网站公布的《不良金融资产交易细则(试行)》等相关交易规则。

  2、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确认(如出现资格确认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由转让方主动书面通知天金所或由天金所向转让方发出书面征询函,转让方应在收到该函两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明确回复,否则视为对意向受让方合格资格的确认。

  3、转受让方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模版应按照《不良金融资产交易细则(试行)》的要求提供。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者摘牌后未按时签约的,转让方应向天金所发出书面通知,由天金所按照成功交易情况下的服务费标准进行扣除之后将余额划转给转让方。

  对受让方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交易保证金为445万元,汇入到如下账户,户名: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2-18000104001898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佟楼支行,行号:103110018003。

  重大事项披露:

  1、项目具体情况:该债权总额为15699.601383万元,其中本金4589.99055万元,利息11032.865133万元,其他债权(诉讼费)76.7457万元。

  2、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以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但不得低于挂牌价格。

  4、拟处置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本次转让时,该债权项下诉讼相关权利一并转让,执行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贷款债权项下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该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已灭失、已出租、损毁、指向不明,或可能存在欠缴各种税费,存在在先查封或抵押给第三人等在先权利,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查封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

  7、未诉部分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涉诉部分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相关执行费用未付、被法院裁决不予执行相关公证文书或调整执行申请等情形,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8、贷款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9、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甲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0、债务企业可能存在职工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债权可能存在破产受偿为零的风险。

  11、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包括《债权转让协议》(格式)中披露风险揭示]。

  12、当挂牌公示期内仅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在挂牌公示期内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则挂牌公示期满后进入竞价程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经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无息返还。

  1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14、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含仅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的情形)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⑥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未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价款的。发生上述情形,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挂牌价格千分之二的手续费后,将剩余款项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5、本项目受让登记手续、竞价均须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16、此项目交易手续费由最终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格的千分之二于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当日汇入到如下账户,户名: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2-18000104001898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佟楼支行,行号:103110018003

  17、付款方式可采取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付款不低于1550万元,剩余价款分期次数不超过3次,每期期限不超过6个月,未支付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分期付款期间利息。

  18、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价款或分期付款首付款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款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9、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并在对此项目做尽职调查(或到交易所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20、拟处置债权现处于执行状态中,已支付的诉讼费用受让方不另行承担,如存在欠缴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诉讼退费,退费款项归转让方所有。

  拟选择的竞价方式:

  若在挂牌期间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转让方拟选择_网络竞价多次报价_方式进行竞价;最终确定的竞价方式详见竞价公告中的《竞价须知》。

  上述转让项目详细情况,欢迎意向受让方来人来电咨询或登录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http//www.tjfae.com查询。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联系人:辛佩强联系电话:13672099434

  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204房间

  受托转让方联系人:王旭东联系电话:18031586266

  转让方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新林道52号

  注:详细信息详见“异地同台多产品网络动态交易大厅”的“不良金融资产”板块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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