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盐场海堤巩固完善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4〕2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80%、地方配套20%,项目法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射阳县黄沙港镇境内,地处利民河以南,新洋港以北,现状海堤公路东侧,现状海堤桩号范围为0+000~23+970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主海堤达标建设长23.97千米,其中土方填筑达标17.775千米, 新建挡浪墙达标6.195千米;背水坡防护3.739千米;拆建沙港闸,加高改造上老湖闸,四条港闸拆除复堤;修复、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1.72千米。本项目土方开挖约4.97万m3,土方回填约31.43万m3。
本项目海堤工程及穿堤涵闸级别为2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095.93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范围为射阳盐场海堤巩固完善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等)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以及工程征地拆迁监督评估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相应建设投资约5392.45万元;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约149.2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约 881 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 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监理范围对应的工程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须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b)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须配备一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49.2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单位业绩:3分;总监理工程师素质:3分;资源配置:22分;监理大纲:52分;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单位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监理范围对应的工程投资额≥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有1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3 |
总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 (1)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2019 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监理范围对应的工程投资额≥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工程投资、工程内容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须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员进场计划及专业配置 | 1、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2、监理人员(总监除外)配备齐全,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5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提供上述人员注册证书。 3、项目组成员配备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 4、项目组成员配备具有移民专业监理人员的得1分。专业以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上所示专业为准。 监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1 | |
其他主要人员职称、年龄结构 | 1、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职称证书。 2、年龄在24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的得2分,每多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 监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7 | ||
检测试验计划及设备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2.2.4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监理工程概况 | 监理工程概况叙述详细,准确全面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叙述准确、全面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的叙述准确、全面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科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制度措施健全的得8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质量、进度监理措施 | (1)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提出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造价、安全监理措施 | (1)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环保、水保监理措施、工程征地拆迁监督评估工作 | (1)环保、水保、工程征地拆迁监督评估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得力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措施与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得8分,有缺陷扣0.1~4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合理化建议 | 对本工程建设实施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金额)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l、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下面各项打分;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超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超过基准价+1%扣1.0分,最多扣至0分。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 20 |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射阳县水利局,联系方式:0515-8289801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射阳县黄沙港镇闸南首射阳盐场
联 系 人:李女士 高先生
联系电话:15195801256 1835148605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王 杨 张晓磊 张玉清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0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