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师范大学
乙方:杭州回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2018137-2的福建师范大学在线野外藻类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100499 | 其他分析仪器 | 在线野外藻类分析仪 | 1 | 台 | 进口 | 548500 | 548500 | 德国BBE | FLP-III(0-100) | 无 | ||||
合计: | 548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548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进口设备:办好免税证明后60日内交货;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
4.3交付条件: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可以不予确认。 5.2其他合同标的内容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甲方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甲方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1.2对于特殊或需依据检测结果做出结论的采购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部门参与验收。 6.1.3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福建师范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由乙方将第三联提交给甲方存档。 6.1.4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1.5异议期:货物验收后拾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货物有异议的,乙方应在贰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国产设备:采购人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进口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及取得该项目进口免税批文后,开立100%货款的银行信用证(银行信用证条款中含:银行支付100%合同金额时,中标人应提交由采购双方有效签署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报告原件)。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27,425 .00元),该履约保证金于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正常使用 1 年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福建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履行。 10.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合同款总额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 10.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除了应向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 10.5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甲方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请按品目列明详细) 包1,品目号1-1,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仪器名称:野外多用途藻类分析仪 仪器型号:德国BBE FLP-III(0-100) 检测方法:荧光指纹谱图分析法,采用七波长测量,具体为:370/470/525/570/590/610/710nm 检测参数:叶绿素a总量,蓝藻、绿藻、硅甲藻、隐藻,可定制扩展 Gelbstoff测量:黄色有机质CDOM,用于背景扣除 温度传感器:-10-100,精度:0.1,分辨率:0.01 透过性/浊度传感器:0-100% 测量分析软件:Bbe++软件 检测范围:0-200 ug chl-a/L(结果可自动估算藻密度并显示) (细胞计数的藻密度、转换系数可调) 叶绿素分辨率:0.01 ug chl-a/L 精度:≤0.015 ug/L(总藻) 检测限:≤0.1 ug/L(单一藻) 温度范围:-2-40°C(工作);0-50°C(存放) 仪器材料:加强碳纤维/V4A钢 重量: 4.6-7.2公斤 尺寸:450mm(高) x 140 mm(直径) 电源:采用内置电源和外接220V电源两种方式(外接交流电插头适用中国) 电池容量:3900mAh,内置于主机。 操作时间:可达10h@连续测量;可达30天@间隔测量 内置数据存储:1000万个数据,2GB(可扩容) 水下深度:0-100m标配;带压力传感器。 检测频率:最快每秒测量3次,通常每次1-3秒,可调。 操作与结果显示:本次主机与PC终端采用有线连接方式进行,连接后 具有数据信号传输功能,可在终端查看数据和操作仪器的 参数设置与调整等; 数据下载:除上述有线连接可下载数据外,也可通过专用U盘快速下载数据。 数据适用专业软件读取后可输出常规的excel数据。 14.2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4.2.1产品的质保期承诺及响应保障措施 质保期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进入保修阶段。质保期:1年。在此期间凡是由于乙方提供的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产品调试,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直至达到要求,确保仪器正常使用。免费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质量保修期内,免费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如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4小时内电话响应,电话和网络不能处理的,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工程师48小时内到仪器现场。 质保期外:设备保修结束后,乙方将为产品实施终身维修计划,提供设备的终身售后技术支持。并不定期的进行网络、邮件、电话、现场等手段进行巡查,进行仪器的状态了解,且必要时定期进行维护与维修。 此外,乙方还提供产品终身升级服务。 另外,将长期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在后续理论上应收费进行服务的项目上进行优惠提供,并承诺在此项目上仅收取物料(配件或耗材)成本费用,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如甲方仍须邀请现场服务的项目,针对此产品的,乙方仅仅收取差旅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实际发生的差旅交通食宿,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14.2.2售后服务承诺书 基本保修:乙方提供产品保修,并按厂家产品规定保修期限及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其它承诺条款实行保修,出现故障后 4 小时内服务响应、 48 小时内现场服务到位、 48 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提供解决方案。 维护服务:乙方每年不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对仪器进行免费维护,保修期后,各种零配件和消耗品供应享受最优惠折扣,保证正常的售后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师范大学 | 乙方: | 杭州回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住所: | 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郡枫绿园东9-1-1402 |
单位负责人: | 王长平 | 单位负责人: | 许红星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1-22867070 |
联系方法: | 13735460768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 开户银行: | 杭州银行大关支行 |
账号: | 1402024109008860216 | 账号: | 3301040160006167442 |
签订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