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一标段)EPC跟踪审计服务公告
【项目概况】
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一标段)EPC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220240600015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2-2024-00352
3、项目名称: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一标段)EPC跟踪审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12(万元)
6、最高限价:60.12(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按照操作提示在线获取。获取成功之后请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凭证妥善保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 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3、磋商: 详见布洛供应商客户端4、最后报价:详见布洛供应商客户端5.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6.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 /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 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 /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val=1&title=%E6%A0%87%E5%87%86% E8%A7%84%E8%8C%83。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8.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提出时间以书面质疑函记载的时间为准。(2)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①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投标人逾期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②质疑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函电子件(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可发送至采购人邮箱:308012044@qq.com或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jszfcgzx@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致采购人或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xxx公司对(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采购人和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水利局本级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33号
联系方式:18071332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
联系方式:0718-381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女士
电 话:0718-381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