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江自治县在校就餐学生统一供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rr(zc)2022-03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榕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军王1575030082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3
公告正文

双江自治县在校就餐学生统一供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RR(ZC)2022-0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双江自治县在校就餐学生统一供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生支付。,招标人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学阶段:20.70 元/天;(乡镇)小学阶段及农村学前教育阶段:18.40 元/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江自治县在校就餐学生统一供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双江自治县在校就餐学生统一供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 2020、2021 年度任意一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审计机构资料复印件、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并加盖公章)(2022 年 1 月 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现有财务资料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 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 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6 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 名单。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 2000 平方米,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普通仓库面积不低于 1000 平 方米;冷库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少 于 20 辆(冷藏车辆及保温车辆)。
3.3 具备独立的食品检测、检验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方案等。
3.5 从业人员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无不良嗜好。
3.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名
单。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 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榕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双江办事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榕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双江办事处
七、其他
双江自治县在校就餐学生统一供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云南省临沧市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令西路 32 号附 1 号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RR(ZC)2022-031
2.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在校就餐学生统一供餐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序号 区位 供餐标准 价格
合计 备注
1 中学阶段 早餐(4.20 元/份)
中餐、晚餐(8.25 元/份):一荤、二素、一汤、米饭 20.70 元/天
2 (乡镇)小学阶段及农村学前教育阶段 早餐(4.20 元/份)
中餐、晚餐(7.10 元/份):一荤、一素、一汤、米饭 18.40 元/天
5.采购需求:选定一家供餐企业负责双江自治县全县所有中、小学(含农村学前教育阶段)
在校就餐学生食堂食品集采集配和学生供餐,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6.实施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含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在校就餐学生。
7.全县在校学生基本情况:2022 至 2023 学年,在校学生约 30000 人。
8.供餐方式
(一)直接配餐方式。由中标单位将加工好的熟食直接按时配送到指定学校进行供餐。(二)食材配送加工方式。由中标单位将统一搭配好的食材按时配送到指定学校食堂加工后 进行供餐。
9.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 3 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10.统一供餐要求
10.1 食品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农残、卫生符合相关规定,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 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10.2 食品安全要求
(1)配送要求: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食品配送企业。
(2)学校验收要求:学校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10.3 拟配送的蔬菜、禽蛋必须要经过食品安全机构检验合格(每个月抽检 1-2 次批次),且 新鲜、无公害;拟配送的大米、食用油、酱油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 证明的产品;拟配送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食用油。
10.4 拟配送生鲜肉、鸡、鸭等禽类必须定点屠宰,有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质检验 合格证明;拟配送鲜活水产品必须为无公害水产品;拟配送冷冻禽类产品、豆制品、蛋制品 必须是合法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有 SC 标识的产品。
10.4 拟配送主要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等)及其他拟配送调味品,必须标准标识完整、清楚,有 SC 标识。
10.5 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将相应学校食堂食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配 送到学校,服从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监督、协调、指导与管理。
10.6 食品实行逢进必检。凡采购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料,必须经学校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方 可进入仓库或加工程序。验收工作可由值日教师承担,也可由食堂确定验收人员轮流验收,
验收时需两人一组,在视频监控下进行验收,公布验收时间地点,接受师生监督。验收内容 主要是食品原料的质量和数量。严禁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进入食堂,如发现质量不合格,必须及时退货,在退货单上注明退货理由、退货人和退货日期;如数量不准确,应以验收数 量为准。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或购货单上签字确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 2020、2021 年度任意一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审计机构资料复印件、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并加盖公章)(2022 年 1 月 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现有财务资料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 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 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6 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 名单。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 2000 平方米,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普通仓库面积不低于 1000 平 方米;冷库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少 于 20 辆(冷藏车辆及保温车辆)。
3.3 具备独立的食品检测、检验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方案等。
3.5 从业人员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无不良嗜好。
3.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名 单。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 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令西路 32 号附 1 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提供)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获取。
售价:10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3.开标地点:云南榕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双江办事处。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 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开启
1.时间:2023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榕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双江办事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 chinabidding. com. cn)上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双江自治县勐勐河东路 37 号
联 系 人:王晓英
电 话:0883-76211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榕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令西路 32 号附 1 号四楼
联 系 人: 罗军王
电 话: 15750300826
电子邮件: lcrc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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