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心幼儿园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心幼儿园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心幼儿园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心幼儿园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610802
(三)预算金额:3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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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内容:1. 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2. 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区域应加强巡查保护。 4.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服务内容进行增减及细化。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查看附件 |
一、采购项目概述 番禺区小谷围幼儿园占地面积2162m2,建筑面积1736 m2,教学班6个,学生人数 193 人,教师人数 28 人。本项目需设内勤保安3名、外勤保安2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采取全包干形式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提供安全服务。本项目委托服务期为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最高限价人民币350000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 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安全服务。项目内容为2022年小谷围街中心幼儿园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 3.不接受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类型的保安服务公司投标。 (二)人员素质条件 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对所录用人员需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2.服务人员年龄要求为20-5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服务意识良好,工作责任较强,并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 3.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4.中标供应商要依法纳税,要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需经采购人同意,并签订三方合作补充协议。 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增加具体要求。 四、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 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2. 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区域应加强巡查保护。 4.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服务内容进行增减及细化。 (二)工作要求 1. 内勤保安员岗位实行值班12小时制度,外勤保安员岗位实行值班8小时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 2. 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供应商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 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 中标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 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6.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三) 人员管理要求 1. 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 2. 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 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11月02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均茹 020-39123822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心幼儿园
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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