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第二中学体育馆报告厅座椅套更换采购项目议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ez202319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二中学体育馆报告厅座椅套更换采购项目投标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或江苏省南通市第二中学网站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EZ202319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体育馆报告厅座椅套更换采购项目
采购限价:采购预算1.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完成时间:要求2023年10月1号前更换到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4时30分前,应通过“南通市教育局网http://jyj.nantong.gov.cn/”或“南通市第二中学网站”随时查阅、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2、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东微格教室(4号教学楼辅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东微格教室(4号教学楼辅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项目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原则。
3、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8:00-11:00或下午14:00-17:00至南通市第二中学查勘现场。现场联系人:吴老师、施老师,联系方式:0513-89178518。如不查勘现场而投标,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
联系人:吴老师、施老师 ;联系方式:0513-89178518
  监督人:陆老师;监督电话:0513-89178618
 
南通市第二中学
2023年9月8日
‎ 
(一)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南通市第二中学 :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第二中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响应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处粘贴委托人及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将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附件3.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书面声明
南通市第二中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盖章):(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第二中学: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报价响应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体育馆报告厅座椅套更换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EZ202319
投标货物、服务名称
投标总报价
南通市第二中学体育馆报告厅座椅套更换采购项目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2、响应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税费、运输、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体育馆报告厅座椅套更换采购项目
序号
类别
材质规格尺寸
数量
单位
备注
单价
合计
1
红色座椅套
同于原座椅
216

需拆除座椅,用5层复合麻布重新包装,效果同于原样,然后安装固定座椅。
 
 
2
白色后背椅套
26cm高,印制logo和文字
216

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logo和文字中标后由采购方提供
 
 
 
3
合计
人民币大写: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本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2、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税费、运输、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若中标供应不能满足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4、不得非均衡报价。
5、报价明细表合计总价必须与开标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一致。
议价文件-南通市第二中学体育馆座椅套更换采购项目(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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