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6
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既有建筑物工程质量鉴定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受鸡西市鸡冠区鹏程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既有建筑物工程质量鉴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既有建筑物工程质量鉴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QL[2022]003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
四、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资金性质:其他性资金;
六、预算金额:3,365,000.00元。
七、服务内容:对河畔家园小区13栋既有建筑物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包括:1、主体结构材料强度、配筋、钢筋保护层;2、结构布置及构件尺寸;3、门窗;4、外墙外保温;5、砌体填充墙结构及抹灰工程;6、消防、给水设施;7、屋面及地下室防水工程;8、结构构件及填充墙体裂缝;9、依据原设计图纸及现场检测数据对房屋进行复核计算。评定检测鉴定范围内的建筑物是否满足原规范要求及原设计要求。
八、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3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5投标人须在原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黑建监[2014]4号文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备案名单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6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9.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民建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9.8(提供截图)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
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9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2月07日起至2022年02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车库9号库获取公开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0.2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填表登记,投标人向代理公司现场提供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存款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1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车库9号库。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鸡冠区鹏程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鹏程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14590282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车库9号库
联 系 人:高经理
电 话:13904878488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2022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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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