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竞争性磋商]枣阳市人社局省集中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系统配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hb-2021zycg034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710-6211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5
公告正文
正文开始
枣阳市人社局省集中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系统配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4 15:41|发布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25|项目监管地:枣阳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枣阳市人社局省集中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HB-2021ZYCG0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枣采办备案[2021]ZFC562A

3、项目名称:枣阳市人社局省集中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3(万元)

6、最高限价:23(万元)

7、采购需求:

省集中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系统及配套设备:1套,具体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件齐备、合格有效;6.2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上述网站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方式:

现场领取。

4、售价:3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教学楼西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教学楼西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携带本项目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各项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领取时须出具: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3、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4、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半年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时须出具: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磋商申请。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阳市就业路20号

联系方式:15926889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

联系方式:0710-621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71082218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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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111/notice_a4bfcd9f506a4945a940eeee6a37cd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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